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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事業五年綱要徵民意 用款將追蹤公示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0日 07: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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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説

  2006年社會捐贈總額首次突破100億元,2010年達到700多億元。2008年年初的南方部分地區嚴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汶川地震等引發捐贈熱潮,社會捐贈總額首次突破1000億元,創歷史之最。

  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由2005年底的31萬個增加到44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從975個增加到2168個。

  民政部昨日公佈《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未來五年,民政部將在慈善全行業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

  在這份《綱要》中,肯定“在線捐贈”、“慈善消費”、“義拍”等都是創新的慈善募捐形式和載體,今後五年將著力規範慈善募捐主體和行為,引導公眾通過上述創新形式,奉獻愛心。

  同時,《綱要》稱,未來五年,中國將建立和完善以慈善業務年審為主要手段的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對公益慈善類組織的信息披露、財務報表和重大活動的監管,以確保慈善事業的公開透明之原則。民政部門鼓勵慈善組織利用互聯網及時披露捐贈信息。

  《綱要》還特別強調,中國慈善事業應恪守平等自願原則,即慈善捐助者自主實施捐贈行為,自行決定捐贈的規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強捐、索捐、變相攤派等行為;充分尊重受贈人的尊嚴和隱私。

  民政部昨天一併公佈了意見及建議提交渠道:可在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首頁的“留言諮詢”、“民政論壇”欄目中提出,或發送郵件至wp@mca.gov.cn。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7月13日24時。

  民政部介紹,2010年,我國社會捐贈總額達到700多億元。截至2010年底,登記註冊的各類社會組織已有44萬個,其中基金會2168個,許多社會組織將公益慈善作為其服務宗旨。公益慈善組織已成為吸納就業、服務社會的重要平臺。

  焦點

  ●促進慈善公開

  捐贈使用將被追蹤公示

  未來五年,民政部將在慈善全行業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完善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業信息統計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統計平臺,及時發佈慈善數據,定期發佈慈善事業報告。

  《綱要》還提出,從完善公益慈善組織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政策入手,逐步推動慈善組織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逐步推行決策、執行和監督分離的運行機制,實行陽光運作;完善公益慈善組織的第三方評估制度,促進公益慈善組織不斷提高社會公信力。

  ●完善慈善監督

  慈善組織應聘社會監督員

  《綱要》鼓勵公益慈善類組織,積極設立慈善公開日(周),利用互聯網動態披露捐贈信息,邀請捐贈人參與項目活動,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提高自己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時,對於重大慈善項目,《綱要》要求民政部門應設立項目巡視員,以提高監督的及時性與效率,更好落實捐贈人、受益人、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

  ●拓展慈善資源

  鼓勵冠名基金和定向捐助

  《綱要》介紹,未來五年,政府將加大對慈善事業的投入,採取項目資助、合同委託、社會招標等方式,多領域購買社會組織的公益慈善類服務。同時,將規範慈善募捐主體和行為,創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載體,引導公眾通過在線捐贈、慈善消費、慈善義演、義拍、義賣、義展等捐贈渠道奉獻愛心;支持富有公信力的慈善品牌,推進冠名基金、定向捐助等活動,不斷擴大慈善資源。

  ●發揚慈善文化

  登公益慈善廣告有望減費

  未來五年,民政部門將聯合教育部門制定慈善教育計劃,指導學校在德育課程中傳授公益慈善知識,培育互幫互助、團結友愛的慈善意識,並納入學生素質評估。

  《綱要》還特別提出,對製作、播出、刊登公益慈善廣告、慈善捐贈公告的行為給予鼓勵,並依據國家政策減免相關費用。同時,積極推動慈善周、慈善日等多種形式慈善宣傳活動,營造全民參與慈善的氛圍。

  追問

  “中國慈善應引入第三方評估”

  五年發展綱要約束力如何?

  《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對未來五年的我國慈善組織行為的約束力如何?這一綱要如何與未來的慈善法銜接?

  楊團(民政部特聘專家、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最大的作用不是約束,而是規劃,規劃未來五年我國慈善事業的方向,是建議和制定如何去做慈善。

  這個《綱要》編制的過程中也幾易其稿,因為現在社會對慈善的看法很不相同,有很多矛盾和困擾的地方,概念不清晰的地方,比如公益和慈善的區別,比如社會組織和慈善組織的區別……這也是制定《慈善事業法(草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果未來五年,《慈善事業法》能夠出臺,那麼《綱要》中的很多內容應該會與之銜接。

  綱要與紅會危機是否有關?

  Q《綱要》詳細闡述了推動慈善信息公開,如何完善對慈善事業的社會監督,這與目前尚在不斷發酵中的郭美美事件和紅十字會危機,是否有關聯?

  楊團:這次《綱要》草案公開和徵求意見的時間這麼急,我想也應該是有所針對,慈善信息公開並接受社會監督,是每一個做慈善的社會組織必須遵守的原則。但現在,我們做得並不好。我想未來五年,中國的慈善事業要發展,第一步比須要做的,就是慈善組織和每一個慈善項目公開信息,披露數據。從最近的幾次社會事件中可以看到,我們現在慈善信息公開太缺乏了。

  但隨著今後公眾認識的提高,一定還會對慈善業提出更高的要求,就是要求公開慈善的效率和效益問題。這些問題,就是中國慈善業要走的第二步,也是《綱要》中提到的,公益慈善組織引入第三方評估。因為第一步公開的慈善組織的募捐款項、財報等,都是數據性的信息,普通公眾可能看不懂,也不知道意味著什麼。最典型的就是陳光標事件,陳光標捐出了13億元,但沒有票沒有賬,也不知道這13億元捐出後,具體有多少人受益,受益人拿這些捐款做了什麼,是否有浪費的情況,所以引發了極大的社會爭議。

  第三方評估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它能夠追蹤動態評估捐款的到位、使用情況,能夠客觀評估慈善項目的社會影響和經濟社會效益,讓公眾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捐款,是否達真正幫助到了自己想要幫助的人。但是,我們國家目前還沒有一個完全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政府向慈善組織派駐的審計機構和慈善組織自己花錢聘請的審計機構,都無法做到獨立和公正。如何建立慈善業的第三方評估,是未來我國慈善業發展的一個非常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