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出臺配套監管指引 證監會決定將券商直投納入常規監管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9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在試點近5年後,券商直投業務試點終於“轉正”。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8日表示,今年年初以來,在對試點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後,決定將直投業務納入常規監管。為此,證監會制定《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要求,券商直投業務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本的15%。直投子公司設置直投基金的,需限定投資者類型,並限定單只直投基金投資者數量不得超過50個。

  這位負責人表示,經過評估,總體來看,券商直投子公司運轉正常,業務開展比較穩健,在強化內控、有效監管的基礎上,直投業務可做到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具備由試點納入常規監管的條件。在試點“轉正”後,若有券商申請開展直投業務,考慮將其下放給派出機構審核。

  為做好直投業務納入常規監管工作,證監會明確直投業務常規監管配套要求。

  首先,要求券商嚴格控制投資風險,實現法人隔離。限定投資規模,券商對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産業基金及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公司凈資本的15%。券商應強化投資決策,加強稽核管理。

  其次,要求券商防範利益衝突,人員獨立、決策獨立、信息隔離、業務隔離。建立報告制度,強化信息公開。

  證監會還要求直投業務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直投子公司設立直投基金的,需限定投資者類型,限于具有較強風險識別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限定投資者數量,單只直投基金的投資者數量不得超過50個,且限于通過私募方式尋找投資者。要求資産託管,基金不得負債經營,直投基金業務運作情況應納入券商常規報告體系。

  目前,共有34家證券公司設立直投子公司,註冊資本合計216億元,有1家直投子公司設立直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