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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的渤海漏油事件,從事故初始的6月4日到發佈事故通報的7月5日,期間長達一個月之久的信息“真空”讓公眾頗有疑惑。對此,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表示,溢油事故的監測、監視,乃至形成結論,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動用各種技術手段對獲得的數據和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海洋管理部門還遇到了各種因素的制約,例如天氣因素對監測飛機、船舶的影響,以及我國技術水平的制約。
依照這個理由來解釋隱瞞渤海漏油不報事件未免有些牽強,事故發生後,公眾第一時間需要知道的是事故詳情以及油污清理情況,而不是瞞報。中海油的事故報告姍姍來遲,無疑與之央企的壟斷地位息息相關,正是依仗著自己財大氣粗才敢於把事故捂了一個月才通報。這與之前一些央企在事故發生後走的公關路線如出一轍,等到息事寧人的時候再進行通報,將會免去很多後顧之憂。
如今,事故真相已查明,由漏油事故的作業者——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負全責。也就是説此次渤海漏油事故有該公司一家承擔,與中海油沒有半毛錢的責任關係。的確,依照我國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石油開採生産作業中,溢油事故的責任由作業者來承擔。
如此,中海油便得以從該事故中全身而退,而之前公眾對之發出的不滿與質疑也有了完美的轉嫁,中海油的傲慢依然會繼續。此事件中,中海油的高明之處在於,它壟斷了海上石油後,把具體的開採權交給了與之合作的公司,一旦有事故出現,負責開採的作業者要全權負責,中海油在事故中完全沒有責任。照此,這便是以後中海油應對一切意外事故的手段與做法。
從三大國內油企2010年年度業績報告看,它們在去年的業績表現堪稱亮麗。老大中石油凈利潤1398.7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5.6%;中海油凈利潤漲勢令人大跌眼鏡,同比增84.5%,達到歷史最高的544.1億元。如此業績,怪不得海上漏油後,中海油依然能霸氣外露!
可是筆者不禁想問,憑什麼作業者辛辛苦苦撈的“油水”有你一半,到了承擔責任的時候,你就推得精光?誰又該來為此次事故的瞞報負責?難道瞞報也是出自康菲石油的手筆?
只是,中海油作為上市公司,在涉嫌瞞報海上油污滲漏事故,違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的原則要求後,至今未聞道歉聲,中海油還能霸氣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