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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11類共34個收費項目被強制停止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1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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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小樂

  從7月1日起,銀行11類共34個收費項目將強制停止。不過,部分銀行避開銀監會規定,“另辟蹊徑”推出收費新招,又引起了一定輿論爭議。

  舊賬未消新賬又起

  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今年3月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包括:本行個人儲蓄賬戶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以紙質、電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時期內對賬單的相關收費等。

  但興業銀行日前在網站發佈消息稱,從7月1日起,對開戶滿3個月,且3個月內日均餘額小于300元(含)的該行人民幣個人活期存款賬戶每季度收取3元;收費日為每季度結束的次月15日,將從符合收費條件的客戶賬戶內自動扣收賬戶管理費。光大銀行也發佈公告,自6月起按照每月3元收取“個人短信通”服務費。

  值得注意的是,新收費項目有“合理利用規則”之嫌。如銀監會等部門規定,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在34項禁止之列。但對普通客戶是否應當收取並無規定。興業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恰恰針對的是普通客戶。

  銀行客戶各有各理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上海分行負責人表示,銀行對中間業務收費符合國際慣例。國內銀行長年免費盡義務,讓客戶反養成了依賴。

  客戶對此並不買賬。市民宋先生認為,之所以取消部分收費項目,核心點在於這些收費本身不合理。即便當收,也應該有合理合規的溝通渠道,單方面變更協約內容,實為不妥。

  根源還是利潤“所迫”

  一國有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抬高收費,擠出部分小額賬戶,減少銀行資源擠佔,也是無奈之選。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日前發佈一份報告,中國17家上市銀行去年合計凈利潤達人民幣6873億元,同比增長33%。央行數據顯示,去年全年人民幣貸款增加7.95萬億元。對於目前仍過度依賴存貸利差的銀行而言,收費項目確實能給銀行帶來巨大的利潤。按業內人士解釋,僅短信通知費一項,銀行每月就可進賬上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