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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1日起,銀行11類共34個收費項目將強制停止。不過,部分銀行避開銀監會規定,“另辟蹊徑”推出收費新招,又引起了一定輿論爭議。
舊賬未消新賬又起
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今年3月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包括:本行個人儲蓄賬戶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以紙質、電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時期內對賬單的相關收費等。
但是,興業銀行日前在網站發佈消息稱,從7月1日起,對開戶滿3個月,且3個月內日均餘額小于300元(含)的該行人民幣個人活期存款賬戶每季度收取3元;收費日為每季度結束的次月15日,將從符合收費條件的客戶賬戶內自動扣收賬戶管理費。光大銀行也發佈公告,自6月起按照每月3元收取“個人短信通”服務費。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收費項目有“合理利用規則”之嫌。例如,銀監會等部門規定,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在34項禁止之列。但對普通客戶是否應當收取並無規定。興業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恰恰針對的是普通客戶。
銀行客戶各有各理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上海分行負責人表示,銀行對中間業務收費符合國際慣例。而在國內,由於銀行長期以來貼上的是“國有”標簽,很多本應該收費的項目,銀行免費盡義務,久而久之客戶反而養成了依賴。換言之,國內銀行長期以來不收費是不正常的。
不過,客戶對此並不買賬。市民宋先生認為,央行、銀監會之所以取消部分收費項目,核心點在於這些收費本身不合理。收費問題要分兩個方面:一方面,這些收費項目是否對應著“物有所值”的服務,即是否該收。另一方面,即便當收,也應該有合理合規的溝通渠道。客戶與銀行之間存在契約關係,契約一方不經溝通協商,單方面變更協約內容,實為不妥。
事實上,中間業務收費已不存在爭議。爭議在於是否應該對存款賬戶徵收小額賬戶管理費等費用。根據2001年7月頒布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中間業務可分為九大類:支付結算類、銀行卡類、代理類、擔保類、承諾類、交易類、基金託管類、諮詢顧問類和其他類中間業務。而目前,很多存款賬戶具有多種功能,銀行能夠通過賬戶提供除存款之外的其他額外服務,是否屬於中間業務還是個問號。
根源還是利潤“所迫”
收與不收,主動權在於銀行。透過爭議表象,銀行選擇收費的根源還是出於控製成本,以獲取更大利潤。
一國有銀行相關負責人算了筆賬,目前每筆賬戶交易成本約為0.08元,若該賬戶每月發生交易10筆,一年120筆,交易成本為9.60元。若該賬戶每季度日均餘額為301元(日均餘額300元及300元以下每季度要收小額賬戶服務費3元),銀行一年利差收益為1.35元,簡單的現金存取,不産生任何中間業務手續費,則銀行一年在這個賬戶上的收益為-8.25元。因此,通過抬高收費,擠出部分小額賬戶,減少銀行資源擠佔,也是無奈之選。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日前發佈一份報告,中國17家上市銀行去年合計凈利潤達人民幣6873億元,同比增長33%。央行數據顯示,去年全年人民幣貸款增加7.95萬億元。而2010年以來,央行先後12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4次加息。今年1—5月新增人民幣貸款僅約3.54萬億元。對於目前仍過度依賴存貸利差的銀行而言,日子不太好過。而收費項目確實能給銀行帶來巨大的利潤。例如各家銀行近年興起的短信通知費,按照業內人士的解釋,部分大銀行僅此一項每月就可進賬上億元。
在短期內利率無法市場化的前提下,減少爭議的辦法是銀行多承擔一些。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曾公開表示,關於銀行收費,對於針對廣大公眾的基礎類金融服務應以低收費或免費為主,而對於高端類、競爭性的中間業務應給予銀行充分的自主定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