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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網站銷售"三無"保險 保監局稱其違反監管要求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0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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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的夏先生是交通銀行(601328,SH)1660萬信用卡客戶之中的普通一員,日前,他在交通銀行網站通過信用卡花了12元錢購買了一份名為“刷得保”的保險,卻發現竟然拿不到“貨”。

  “錢付了,除了收到過一個短信外,我至今沒見到保險合同,也不知道保單號。”夏先生疑惑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樣一份保險,如果真的出險了,你説銀行能認嗎?”

  買了保險,卻不給客戶保險合同條款、保單號、還不明確告知保險産品所屬的保險公司,交行和保險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違規了呢?

  交行網站買保險卻無保單

  長沙的夏先生發現交行信用卡網站有一項增值服務,叫“刷得保”,這份刷得保實質上是一份意外保險,其保障範圍是意外身故和意外殘疾,保險金額是最近一期已出賬單之和的100倍,最低5萬,最高50萬,其中航空意外保額50萬,軌道列車、輪船的意外保額25萬。訂制一份12元,期限是三個月。

  他覺得這項服務還不錯,所以就花12元在交行網站訂制了一份。

  隨後交行網站顯示:“您已成功訂制了刷得保個人版服務,該服務於20110618生效,並於20110619第一次扣款,祝您用卡愉快”。

  後來他收到了交行信用卡中心發給他的短信,他向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短信內容大概是,“已經訂制了刷得保服務,感謝用卡愉快”之類的話,從頭到尾就沒提這份意外保險是哪家保險公司提供的,更沒有保單號。

  為此交行客服人員解釋稱,系統發送到客戶手機上的短信內容有限,所以不會提示是哪家保險公司的産品。

  交行:不會提供電子保單

  交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人員表示,交行刷得保實質上是一份保險,夏先生確實是購買了刷得保服務,他上個月花了5000多元,保額是其已出賬單的100倍,因為超過了50萬,所以保額確定為50萬。對於這份保險是沒有保單的,也沒有保單號的疑問,該工作人員解釋稱,沒有保單是因為這份保險和從普通的保險公司買的不同,這是銀行針對客戶提供的增值服務,客戶可以用對賬單作為憑證,因為下一期的對賬單會顯示消費了12元購買了刷得保服務。

  交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稱,如果出險發生理賠,信用卡中心是有記錄客戶是否投保,同時,客戶的對賬單也能證明購買了刷得保服務。

  某險企人士閆洪彬指出,為了規範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保監會發佈了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標準》,從2010年開始,消費者購買意外險將可以實現實時查詢。“刷得保”既沒有保單也沒有單證號碼,如何實現保監會要求的實時查詢?他認為,銀行應著手解決這個問題。

  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6月24日回函 《每日經濟新聞》稱,“刷得保”是交行太平洋卡中心推出的一項增值服務,客戶自主選擇購買了“刷得保”增值服務後,我們會向簽約的保險公司進行集體投保,客戶就可享有相關意外傷害保障。客戶成功訂制“刷得保”服務後會有短信告知,短信內容會提醒客戶何時起開始享有該項服務、收費標準以及提示,具體細則可在我行官方網站上進行相關了解。

  面對交行信用卡客戶沒有保單的質疑,交行稱“信用卡中心會為成功訂制‘刷得保’增值服務的客戶向保險公司進行集體投保,故不會為客戶再提供電子保單或是相關電子憑證”。

  保監局副局長:違反監管要求

  交行向哪家保險公司集體投保呢?沒有保險合同,投保人出事向哪家保險公司索賠?而這些都是《保險法》中必須向投保人進行如實説明的內容。

  對外經貿易大學從事保險法研究的李青武博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這種做法,可以認定為沒有履行《保險法》中有關如實説明的義務。

  北京保監局副局長羅青6月28日與網友在線交流時,有網友也提出了類似的問題。據網友描述,他用信用卡在某銀行網站買了一個季度的意外保險服務,但銀行説沒有保單。該網友稱他到現在也不知道買的哪個保險公司的産品,但是銀行承認收了他的錢。

  羅青稱,買了意外保險服務,但是銀行沒有提供保單,甚至連買的哪個保險公司的産品都不知道,這種行為應該是嚴重違反監管要求的。她建議網友先與銀行進行溝通,如果還沒有得到解決,可以向北京保監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