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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審計結果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7日 1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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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審計署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社保基金會本級,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社保基金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財政部批復社保基金會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13880.88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9614.35萬元;社保基金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9508.69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支出;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4372.19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産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社保基金會本級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3880.88萬元,佔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審計查出2010年度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409.2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75.64萬元。上述問題對社保基金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社保基金會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制定了《社保基金會關於加強發票管理的暫行規定》等制度,不斷提高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社保基金會未按要求編報項目支出政府採購預算,全年實際用於政府採購支出的項目資金有1229.71萬元。

  2.2010年度,社保基金會在“辦公用房租及物業費”等項目中列支不屬於項目範圍的支出64.10萬元;在“郵電費”等科目中列支10.65萬元,主要用於購買購書(物)卡等發給單位職工。

  3.2010年,社保基金會未經批准,將挂賬的2008年度無預算購置公務用車支出104.74萬元計入當年經費支出。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社保基金會將部分公費醫療經費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計收入56.34萬元、少計支出2.20萬元。

  2.截至2010年底,社保基金會未按“收支兩條線”規定,將2008年至2010年收到的舊車處置收入48.60萬元上繳財政。

  3.2010年1月,社保基金會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而是採取邀請招標的方式選聘了投資諮詢顧問公司,涉及諮詢費用2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170.70萬元)。

  4.2010年,社保基金會未按規定設置並通過“應付工資”等會計科目核算職工工資等情況。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整問題,要求今後完整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對擴大經費開支範圍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經批准調整資金挂賬、少計收入和支出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資産處置收入未上繳財政問題,要求及時上繳;對採購支出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問題,要求今後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公開招標的規定;對工資等會計核算不規範問題,要求設置相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社保基金會應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嚴格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執行政府採購規定;加強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嚴格控制專項經費開支範圍,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社保基金會在審計前進行了自查。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社保基金會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進行整改,對工資等會計核算不規範問題,已按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附表:1.社保基金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表.xls

  2.社保基金會2010年度重點審計單位和資金預算執行情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