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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福州臺江區的顧先生兩年前到銀行網點辦理業務,當時現場駐點業務員向他推薦一款理財産品,説是期限為2年至5年,兩年後客戶就可自由贖回,並稱收益將超過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但近期顧先生贖回時卻發現不僅沒賺到錢,而且本金也縮水了,2.8萬元本金變成2.7989萬元。
顧客:本金為何縮水了?
2009年3月份顧先生在福州道山西路附近一家大銀行儲蓄網點辦理業務。當時網點有一保險駐點人員向他推薦一款保險公司和銀行合作推出的理財産品。業務經理稱産品期限最長為5年,但客戶兩年後就可贖回,除了可獲得一份固定收益,每年還有一份不確定的分紅,兩者加起來會比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高。此外,客戶還可額外享受意外身故保障。
顧先生隨即一次性投資了2.8萬元。去年公司客服通知第一年分紅500多元,今年3月份接到通知,第二年分紅金額約300元。如今兩年期限到了顧先生辦理贖回手續。前段時間他到銀行網點打印存摺,卻驚奇地發現賬單上到賬資金總共為2.7989萬元,不僅沒賺到錢,而且本金縮水了11元。
顧先生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客服熱線詢問,工作人員表示,他屬於提前退保,因而要扣一筆費用,並表示第二年的分紅還未到賬。對此顧先生難以理解,他説,當初業務員銷售時説是産品收益不低於銀行同期定期存款,並説兩年就可贖回,未提及提前贖回要扣費用。即使算上第二年的分紅,兩年時間實際收益也才200多元,遠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據了解,當年銀行兩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2.79%,如果顧先生當時辦理兩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利息為1562元。
公司:提前退保本金會受損
據了解,顧先生所購的這款分紅保險是5年期産品。記者隨即聯絡了這家保險公司福州分公司。公司相關人士解釋説,保險期限5年,客戶兩年後就贖回,相當於提前退保,因而本金會受損。按條款規定,客戶在投保後提前退保要扣除一定的費用,投保時間越短,退保扣除的費用就越多。通常在投保後一兩年內保單現金價值會低於所交保費。此款保險産品保單現金價值為:客戶滿1年退保,1萬元保費退保金額為9400元;滿兩年退保,退保金額為9780元;第三年退保才可保本達10050元。這意味著顧先生提前退保,2.8萬元的保費退保時要被扣除約600元的費用。
這位人士同時表示,該款保險另有一塊滿期金,相當於每年有一塊1.26%的收益。不過滿期金只有滿期才能兌現。
提醒:保險不同於銀行存款
近年分紅保險誤導銷售的情形時有出現,保險業務員在促銷時常會把分紅保險與銀行定期存款對比,以不低於銀行存款利息作為賣點吸引客戶。省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嚴小綱表示,保險不同於銀行理財産品,它側重於保障,兩者性質不同。就分紅保險産品而言,目前保單利益主要為:保障+滿期金+分紅。保障多為意外身故保障,分紅依據投資情況而定,每年的分紅水平不確定。而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固定的。
另據了解,保險提前退保與銀行存款提前取回處理方式不同。定期存款提前取回按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分紅保險則依年限按現金價值退回,投保後前一兩年提前退保,本金會受損。另外,保險公司設定了10天猶豫期,客戶在保單生效10天內,如果覺得不合適,可解除合同。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要退還所有保費。(本報記者 楊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