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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明
在日前牛奶行業一個內部研討會上,廣州市奶業協會理事長王丁棉提出,我國現有的奶業標準全球最低,主要是因為被個別大企業“綁架”(6月19日中央電臺“經濟之聲”)。
“全球最低”的説法,來自以下數據:2010年以前,我國牛奶標準是:每毫升細菌總數50萬個,蛋白質含量每百克2.95克,而修改後的標準是:細菌總數上調為200萬個,蛋白質則下降到2.80克。社會進步的過程,是人的需要不斷被更好滿足的過程。隨著技術進步、生産工藝完善,向百姓提供更好牛奶,是企業的責任。而有關部門需要做的,是通過制定相關標准將這種責任固定。由此觀之,牛奶標準不升反降,尤其是細菌含量一下子提高到原來4倍,很難説正常。
“這個標準是世界上最差、最低的標準,像蒙牛出口都退回來啦,出口轉內銷,牛根生走後門,把牛奶推到廣東,在廣州消費啦,2500噸呢。”王丁棉説的是否是事實,我無從判定,但卻讓我想起今年4月網友通過微博發佈的一條2008年的視頻,時任蒙牛CFO的姚同山在面對香港媒體的新聞發佈會上稱:“我們發到香港的産品和出口的産品是一樣的,保證比內地的産品質量更好、更安全。”(4月28日中新網)雖然後來蒙牛予以否認,但承認與不承認,視頻就在那裏。如果“最差的牛奶我們喝”是事實,那麼,不升反降的牛奶標準,就無形中承擔了“幫兇”角色。
對於牛奶標準降低,內蒙古奶協秘書長那達木德認為是“從國情出發,照顧最大多數奶農的利益”:“北方絕大部分地區生産的牛奶,蛋白質含量達不到2.95。乳品企業按照2.95國標來執行的話,這樣的牛奶都要倒掉”;“養殖環境比較差,細菌數真正按50萬來規定,也是絕大多數達不到標準。定格200萬,就能保證奶農生産合格的奶”。“維護奶農利益”,這“帽子”挺大,但讓人疑惑之處在於,如果維護奶農利益要以降低牛奶質量為代價,那麼,當200萬個細菌的標準仍不足以保證牛奶“合格”時,標準是不是還要再降?在標準制定者眼中,百姓權益究竟被置於何種地位? 如此漠視百姓權益,也讓人對“維護奶農利益”的説法生疑。
這樣的標準,究竟維護了誰的利益?按照王丁棉説法,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地方奶協和專家的意見,百分之九十五沒有被採納”,“伊利、蒙牛包括生奶、常溫奶、巴氏奶這樣的標準是他們起草的,把很多東西都塞進去”。作為中立方,標準制定者本該聽取和吸納各方意見,但比牛奶企業更中立的專家的意見95%不被認可,對企業意見卻“言聽計從”,讓人感覺王丁棉“綁架”的説法,或不是信口開河。
“全球最低標準”,令人吃驚。而比“全球最低標準”更值得反思的是:這樣的標準何以能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