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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公路的公益本質,從根本上説,需約束失控的權力、整飭貪婪的權力,對"三亂"現象的主要當事人進行問責。
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收費公路必須停止收費。今天上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局、國務院糾風辦共同發出了“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相關部門將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收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6月15日《新京報》)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政府還貸公路不得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不得超過25年,但是在不少地方,公路超期收費已經成了家常便飯,收費公路成了一些部門的提款機,並且仿佛是沒有期限的提款機。因此,在這種語境中,打量叫停公路超期收費的消息,值得欣慰。
一方面這是有效遏制“三亂”(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有效舉措,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被稱為公路上公開的毒瘤,公眾極為憤恨,已還清貸款公路須停止收費,是治理“三亂”的第一步;另一方面這是降低物流成本的一大舉措。數字顯示,數字顯示,2010年我國物流總費用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約18%左右,這個比例遠遠高於貿易發達的歐美國家,物流成本是物價上漲的“助推器”,吞噬著民眾利益,成為民生的一大負擔。
如今,國家五部門聯合要求,已還清貸款公路須停止收費,這顯然順應民意,但是,欲強化這一措施的效果與效應,還需要從多方面入手。
叫停收費宜早不宜遲,不必延伸一年時間。據報道,此次專項清理活動將自2011年6月20日開始,至2012年5月31日結束。具體分為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檢查復核、總結完善四個階段。時間持續將近一年,時間未免過長。
首先,對已還清貸款的公路,應立即叫停,不必設計“自查自糾”這個環節。自查的話,相關部門很難查出真相,也不可能真正自糾,正所謂“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從一系列以往教學看,自查自糾不可託付。公眾對已還清貸款公路繼續收費已經深惡痛絕,並且亂收費是違法違規之舉,何須設置長達一年的時間治理?
其次,警惕一些收費公路改頭換面。應該説,確實有不少公路已經還清貸款還在大言不慚地收,但也有一些公路雖然已經收回成本,但通過改頭換面,繼續變成收費公路。比如備受公眾詬病的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當初修建首都機場高速,總投資只不過10余億元,但詭異的是,在收費3年之後,相關部門把收費還貸公路轉變為經營性公路,而統計顯示,首都機場高速早已收夠了投資,但至今仍然大肆收費,一個細節不能不提,相關部門于1997年重新批准其收費30年。對這樣的收費公路,不清理還待何時?筆者認為,國家五部門當務之急是先清理這些典型的違規收費公路,如此,方能起到以儆效尤、殺雞駭猴的作用。
再次,已經收取和還在收取的費用如何處理?這麼多年來,那些已還清貸款的公路仍收取的費用,恐怕將以天文數字計,這些費用是上繳國家財政還是退還車主?無論如何,這些費用不能是筆糊塗賬,不能石沉大海,或者成為少數部門的小金庫等等。而且,此次專項清理活動持續將近一年時間,在這期間收取的費用,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同樣不能回避。理想的結果應該是,經查證確認多收的錢應從多收之日起計算如數上繳。
此外,還需設置嚴肅的配套措施,對拒不整改的責任人進行問責,其實早在2008年,國家審計署就曾披露過首都機場高速存在嚴重的收費問題,但最後不了了之,翻檢現實,我們從沒有發現有官員因公路超期收費被問責的案例。也許正因為相關人有恃無恐,才出現日前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馮雷威脅央視記者的新聞。同時,還應該強化公眾的監督,歡迎車主積極舉報。
公路的本質屬性是公共産品,公路姓公,絕不允許將公路一再異化為私路,不能將收費公路掩蓋公路的公益本質,更不能允許“三亂”現象大行其道。無論“高速公路成為高價公路”還是“三亂”現象頻現,説白了都是利益在作祟,充分説明了權力的貪婪與失控。還原公路的公益本質,從根本上來説,需約束失控的權力、整飭貪婪的權力,對“三亂”現象的主要當事人進行問責。(王石(微博專欄)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