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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現買房送地 國土部稱土地使用權不得贈送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1日 08: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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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洋房,送土地。”上海周邊的嘉興市某樓盤日前通過上海當地媒體刊登廣告,稱只要購買一套電梯洋房,即可以獲得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這是國內首次出現開發商以賣房送土地使用權的形式促銷樓盤。

  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同意和批准。目前,即使是擁有房地産開發資質的開發商,也都不能隨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那麼,上述開發商將如何 “贈送”土地使用權呢?

  “贈送”變“認領”

  上述樓盤名為南北湖海侖花城,位於嘉興市海鹽。5月29日,該樓盤在 《北方家庭報上海樓市週刊》刊登廣告稱,只要購買一套小戶型的洋房,就可以獲贈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並稱上海的業主可以在贈送的土地上種植蔬菜瓜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以購房者名義致電售樓處的銷售人員,詢問上述送土地的活動是否存在。銷售人員表示,只要購買該樓盤的房屋,並與開發商簽訂協議,就可以獲贈國有性質用地的使用權。但上述國有土地並不在小區內,而是在小區旁。

  土地使用權贈送是否合法?

  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表示,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而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

  為了確認開發商的上述行為是否違規,記者採訪了該公司的工作人員,但上述工作人員卻改口稱,土地使用權不是贈送,而是認領,土地的性質是農業用地,而非居住類用地。

  風險極大

  對於上述開發商的做法,國土資源部的法律諮詢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贈送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説法。如果開發商將國有性質的土地改變用途用於耕種,是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如果土地本身是集體性質的農業用地,城鎮居民也不能獲得農業耕地的使用權。

  該工作人員同時提醒説,購房者需要注意上述土地使用權的來源是否合法,如果土地使用權不合法,購房者的土地使用權將不受保護。

  對於上述 “認領”土地的説法,上海杜躍平律師事務所律師杜躍平説,如果土地使用權僅僅是交給購房者“認領”,那麼購房者將無法真正擁有土地,而僅僅是通過簽訂協議,從開發商那裏認領土地使用權。

  但是,開發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是否支付了足額的土地出讓金等問題並不確定,一旦開發商沒能持續支付上述土地使用金和土地使用費,土地有可能會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