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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稅"雙重"作用未發力 試點遇冷引熱議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0日 0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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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充滿亂象的房地産市場,人們曾經一度寄希望房産稅的開徵能為高燒的房市降溫。然而,重慶、上海房産稅試點百日余,卻陷入尷尬境地。

  截至4月底,上海市稅務機關認定的應徵稅的住房2306套,從3月份上海首筆個人住房房産稅繳納算起,約20筆應徵房産稅已經繳納,金額尚不及上海一套房的價錢。重慶前3個月共徵收79萬元,也是區區小數而已。一邊是房産稅的遇冷,一邊是房價的堅挺,房産稅究竟在房市調控中扮演著何種角色,能否在短期內“擴圍”呢?

  試點遇冷引來熱議

  房産稅的試點目前處在“冰河期”,效果尚難以真正顯現。這一現實的問題,使得更多的人士對房産稅在房地産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唱衰”。

  “上海房産稅繳納約有20筆,在上海這麼大的城市,影響可見一斑。”接受本報採訪的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宏觀分析師唐建偉告訴記者。他並不看好房産稅,認為房産稅是針對少部分高端的人群徵收的稅種,而這少部分高端的人群正是許多城市發展要吸引的對象。地方政府往往採用減稅或者補貼的方式來吸引這部分人群。此外,房産稅徵收渠道複雜,試點三四個月才徵收了20筆,在整個城市稅收中的佔比相當有限,付出的努力較大而收益較小,地方政府對這一稅種的積極性不會太高。

  當然,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單單幾個月的情況還不能很好地説明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化。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為,上海和重慶兩地房産稅試點入庫稅金較少可能與繳稅的截止日期有關係。因為上海規定只要年末之前把這個稅交完就行了。重慶規定10月1日到10月31日。如果説到明年還沒有交今年的稅就有問題了,估計大部分應繳稅款會在下半年尤其是12月份交上。

  看來,短短的百天,房産稅試點的效果難以見分曉。然而,即便考慮到繳稅的日期以及程序問題,仍然引發了更多的人們不看好房産稅的試點,更談不上全面開徵。

  “雙重”作用未發力

  房産稅試點之初,人們就對房産稅抑制過快上漲的房價以及推動財稅體系改革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渠道的“雙重”作用給予了厚望。然而,從這幾個月的房市來看,房産稅的這一療效似乎並沒有顯現。

  唐建偉告訴記者:“房産稅對房價不起作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3月份房地産運行數據顯示出重慶、上海的房價均沒有下降。日前,上海更出現了“量價齊升”的回暖跡象,但是唐建偉認為,短期內上海房市的回暖不太可能,房地産宏觀調控的效果仍然有待時間檢驗,仍需觀察。

  從寥寥數筆乃至不足一套房價的“入庫”房産稅,我們可以看出,雖然當前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了遏制,反映出房地産宏觀調控的效果初步顯現,但是這也只能反映出房地産調控“組合拳”的效力,作為其中的一項舉措,房産稅難以撼動房價。財稅專家也表示,房産稅對房價的影響微乎其微。我國過高的房價,形成的因素相當複雜,並不是單靠一個稅種的開徵就能解決的。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價,需要房地産宏觀調控“組合拳”齊發力、嚴落實、不放鬆。

  財稅專家一直強調稱,房産稅這一稅種設計本身的目的是稅制改革,而不是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也不是單為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房産稅作為一種地方稅種,客觀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有利於破解土地財政的困局。

  從目前上海、重慶房産稅繳納的情況來看,房産稅的這一初衷也難以得到體現。即便在財稅改革的道路上,房産稅的開徵也面臨著眾多的考驗。

  “擴圍”尚未提上日程

  就在房産稅遇冷惹來爭議的時候,日前中國社科院近日發佈了2011年《房地産藍皮書》,其中建議房産稅試點在“十二五”期間應加快向全國推廣。這種呼籲是基於如下考慮:開徵房産稅不僅可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形成穩定稅收來源,也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達到“削貧富差距之峰”效果。藍皮書還設計了房産稅稅制內容的建議,包括房産稅的徵收宜從量從價綜合徵收,需對免徵或起徵點加以論證,各地情況不一,需要有所體現以及要考慮稅收的使用等等,對房産稅給予了期望。

  這一藍皮書的發佈,推高了房産稅“擴圍”的呼聲。由此也引來了業內人士把當前房産稅試點不理想的原因歸結于稅制安排的不盡合理以及地方政府的執行不力等方面。如何改進房産稅,是否應當把存量房也納入房産稅的徵收對象,成為爭論的一大焦點。

  從政策層面上來看,我們並沒有看到房産稅短期內擴大的信號釋放。今年“兩會”期間,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目前推廣房産稅至全國範圍內的條件還不成熟,要等到試點取得經驗以後,這段時間仍需要積累經驗,目前仍有大量工作要做。4月2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會議指出,調整完善房地産相關稅收政策被列為2011年改革重點工作之一,但並未直接提及房産稅。

  不管各方對房産稅“唱衰”還是呼籲推開,可以肯定的是,短期內房産稅尚難以在全國全面推開。而至於存量房是否也將納入房産稅徵收的範圍,尚不得而知。而在房産稅開徵的同時,配套措施包括信息系統、徵管環節的完善等等都需要緊跟。(金融時報 龐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