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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2日 06: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騰訊網
誰説中國人不會維護自身權益?從4月25日徵關於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求意見以來,已經收集民間超過20萬條。各個不同階層的人,正在通過合法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
能夠維護權益是一回事,會不會維護權益是另一回事。
圍繞個稅的一系列建議,還沒有回到根本。
政府不能以恩賜的心態減免個稅。個稅的原義是調節收入之間的差距,建立更公平的社會,個稅不是徵收人頭稅,個稅收入雖然增長強勁,以前不是、未來也不會是政府最重要的財稅來源。從個稅開徵以來,個稅收入節節上升。1980年我國開徵個人所得稅,1994年實行新稅制,個人所得稅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穩步增長。1994年,我國僅徵收個人所得稅73億元,2008年增加到3722億元,2010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4837億元,佔全國稅收收入的6.3%。
政府告知公眾的是,稅收收入到底用到了哪,為什麼將2000元、3000元作為個稅起徵點,而不是5000元,徵稅效率提高了多少。至於降低起徵點會降低多少政府收入,這種炫耀的話與個稅宗旨抵觸,無助於建立公共的財政體制,根本不必提。況且,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測算減收1200億元人民幣的相關説明,被業內人士駁得體無完膚。
另一方面,民眾在維權的過程中,強調中國稅負總體水平過高,因此個稅起徵點應該上調,甚至恨不得取消個稅,同樣不是理性而客觀的態度。稅負高還是不高,取決於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數量與品質,一個國家總要向法治稅收國家過度,在稅收中存在的種種不公平只能通過程序改革加以彌補,而不是徹底取消稅收。
社會的普遍不誠信體現在方方面面,除了有毒食品之外,稅收領域也概莫能外。
根據5月7日《21世紀經濟報道》的一則報道,據江蘇稅務部門提供的2010年個稅分析報告,在江蘇繳納個稅的人群中,月收入為2萬-4萬元的群體僅為7000人,而月收入為4萬-6萬的人群只有1916人。而江蘇省GDP佔全國十分之一、財政總收入過萬億、一般預算收入過4000億。
通過江蘇省的案例基本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個稅通過工資徵收,遠未形成主動申報機制,偷漏稅者數量十分龐大。
在江蘇450億元的個稅收入中,54%為工薪所得,另外46%的份額中,股息紅利所得佔比最大。大部分人沒有申報自己的真實收入,月收入1萬以上的“自行申報個稅”人數約21萬人,月收入2-4萬的群體在7000人左右,月收入4萬-6萬的人群則不到2000人。這樣的數據讓人感覺不是江蘇的數據,而是青海的數據。而對三産216億元個稅收入的細拆中,位次分別為“居民經營和其他服務”、“金融”、“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合計佔比超過60%,其中金融業貢獻個稅38億元,房地産從業者只繳納了24億元個稅,佔比5.3%。我們可以相信,如果仔細追查,金融業者與房地産業者將成為避稅大戶。
非公開財政體制與富翁的避稅,是阻礙公民個稅意識形成的巨大絆腳石。當政府部門屢屢傳出天價餐會時,當稅務部門的建築總是成為地方上最醒目的小白宮,當自己從小的玩伴從事房地産發財卻按照3000元的月薪納稅時,沒有哪個納稅者會甘心情願合盤托出自己的收入。中國的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大到建立公平的稅收體系,小到個稅、燃油稅改革,都與公開、透明的財政體制息息相關,與嚴厲的懲罰機制息息相關。
政府與納稅人雙方均不誠信,政府的不誠信體現在遲遲不公佈三公消費,對於部門的消費諱莫如深,並且時常以一些可笑的數據失信於民;而納稅人的不誠信體現在偷稅、避稅、企業主給自己開極低的工資,將一切消費納入經營成本。要打開這個死結,佔據權力主動者必須首先自改革,當各個部門的一草一紙的費用全部展現在納稅人面前時,不必任何公關,政府的信用自然建立。而此時對偷稅、避稅者的懲罰將得到大多數人發自內心的擁護。
如何改革個稅,是一場利益的博弈,納稅者希望稅費越低越好,而多數靠稅收生存的公務員則認為越高越好。此時,回到市場轉型、普遍不誠信的現實,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樞機。
我國徵稅成本高而徵稅效率低,因此,複雜的稅率除了增加成本之外,並不適合中國的國情;我國的個稅以工薪收入階層為主要徵稅對象,而對於資本利得稅層層減免,加劇了貧富差距。
目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即便減為七級也過於繁雜,降低層級按照不同的收入水準到三級左右,已經足夠。與此同時,為了減少工薪階層的負擔,徵收由房産與股權投資的資本利得稅隸屬當務之急。目前稅務部門“暫免”許多資本利得稅項,僅房産個稅從1999年12月2日以來就反復了七次,一會兒鼓勵投資、一會兒抑制投資,搞得市場無所適從。
對於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率低,誠信體系差,而又不得不向法治與市場轉型,徵求民意之後建立簡單高效的執行體制,嚴格執行、嚴格處罰,是提高改革效率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