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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首回應停車費去向 款項直接入國庫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0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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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停車費大幅上漲。在停車費提價新政滿月後,公眾將討論的焦點投向了“高額停車費去向”這一謎團上,本報曾就此進行了專題調查。

  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市發改委、市交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等多部門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對4月1日本市實行非居住區白天停車收費標準調整以來的效果進行了通報,並對停車費流向、用途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予以了解答。

  佔道費收入為何逐年減少?

  收入減少緣于佔道停車位減少

  疑問:來自北京市財政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北京佔道停車費收入僅為3372萬元。2010年,部分區域停車費上漲,但佔道停車費收入降為2110萬元。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佔道費收入逐年減少?

  回應: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停車設施處處長潘波介紹,本市佔道費從3000多萬降至2000多萬,直接原因在於佔道停車位的減少。

  眾所週知,奧運會期間包括奧運會之後,本市採取了一些停車管理措施,如2010年13個重點區域率先上調停車費,在調整收費標準時,就已經取消了一部分佔道停車位。取消原因在於這些區域的停車需求量下降,以及周邊的公共停車場對外開放等,在保持一定停車資源的情況下,佔道停車位減少了,佔道停車費也就下降了。

  停車費流向何處?

  停車費主要用於交通設施建設

  疑問:有關部門收取的北京佔道停車費收入,究竟是“專款專用”,還是“財政統籌”?此前,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有關部門收取的北京佔道停車費收入,是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的,可能被撥到住房、教育、交通等任何領域。

  回應:潘波表示,關於佔道費去向的問題,此前有媒體對此予以報道,市財政局有關領導對此進行了解答。實際上,佔道費的徵收方面,停車管理有關部門(即城六區的交通委、遠郊區的市政市容委、亦莊以及西客站管委會等),採取定期核對佔道停車位數量的方式,並將數量提供給委託經營的停車管理企業。企業根據停車位數量,持票據到銀行直接交款,款項由銀行通過系統直接交至國庫,不經過管理部門。

  潘波表示,佔道停車費都是用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及涉及交通的方面。比如每年用於交通協管員方面的費用,就遠遠超過這筆費用。

  為何停車費漲價未進行聽證?

  徵求意見範圍大於歷次聽證會

  疑問:目前,本市已有近490萬輛機動車,停車費上調關乎每位車主的切身利益。然而,涉及面如此之廣、關注度如此之高的收費標準調整,卻沒有被列入聽證範圍、也未經過聽證程序。那麼,有關部門如何就停車費漲價方案徵求社會意見?公眾又通過何種途徑來反映意見呢?

  回應:市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此次停車收費政策制定,是經過廣泛徵求社會的民意,並經過修改完善後出臺的。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會同有關部門召開了20多個座談會,召集了交通、經濟、價格等方面的專家,同時也召集了有車市民、無車市民以及停車管理企業的座談會,反復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

  去年12月13日至19日,停車費調整方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在此期間,共收到1000多位市民的建議、涉及具體意見3000多條。根據社會各界反應,發改委對徵求意見方案進行了相應修改,堅持了居住區收費標準不變、夜間收費標準不變、駐車換乘收費標準不變,同時適當下調了二、三類地區佔道停車收費標準,並對停車資源緊張、停車需求迫切的居民小區,在周邊道路停車給予優惠。

  這位負責人表示,由此可見,此次徵求意見的範圍、廣度和深度應該是遠遠大於歷次聽證會的水平。

  一類地區每個車位35元/天的佔道費標準,依據什麼?

  佔道費標準依據利用情況制定

  疑問:由於道路産權方是政府,作為管理方的停車管理企業需要向政府繳納一定的佔道費。4月1日前,除13個重點區域的佔道費為35元/車位/天外,其餘一類地區多為3.6元/車位/天。調價後,全市一類地區佔道費均調整為35元/車位/天,其餘地區佔道費也有大幅提高。那麼,一類地區每個車位35元/天的佔道費標準是怎麼制定的呢?對於一些停車管理企業反映的佔道費高的問題,後期是否會對此進行調整呢?

  回應:潘波介紹,佔道費一類地區每個車位每天35元,二類地區每個車位每天15元,三類地區每個車位每天3.6元。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收取佔道費的目的主要是調整公共資源的收益。35元/車位/天的標準主要是依據調價水平情況,以及佔道停車企業佔道停車場的利用情況。當然,對於目前的這種收費水平,也需要後續進行跟蹤與完善。

  -緩堵效果

  每天擁堵時間減105分鐘

  4月1日後,市交通委委託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開展了專項調查。統計結果顯示,今年4月,五環內工作日高峰時段平均交通擁堵指數為4.4,處於“輕度擁堵”等級,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9%;三環內工作日高峰時段平均交通指數為6.4,處於“中度擁堵”等級,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3%。

  據郭繼孚介紹,今年4月,工作日平均擁堵持續時間(包括嚴重擁堵、中度擁堵)共計45分鐘,較去年同期減少1小時45分鐘,較2011年3月份減少20分鐘。

  >>名詞解釋交通指數

  交通指數是交通擁堵指數或交通運行指數的簡稱,是綜合反映道路網暢通或擁堵的概念性指數值。其取值範圍為0~10,分為五級。其中0~2,2~4,4~6,6~8,8~10分別對應“暢通”、“基本暢通”、“輕度擁堵”、“中度擁堵”、“嚴重擁堵”五個級別,數值越高表明交通擁堵狀況越嚴重。

  車流密集區車流量降12%

  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繼孚介紹,4月下旬,通過對本市一類地區35條路段的小客車流量進行監測分析,流量下降的路段有29條。與3月份相比,4月監測路段小客車流量平均降幅達12%。被列入監測分析的這35條路段,分佈于棗林前街周邊、積水潭橋周邊、月壇南街、月壇南橋輔路等車流密集區域。

  據市交通委介紹,今年4月,公共交通客運量有所提升,全市工作日公共交通日均客運量達2144.56萬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3%。其中,軌道交通日均客運量達到655.4萬人次,較2010年4月同比增長19.4%。

  路外地上車場車輛降兩成

  4月,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開展了專項出行調查。在對2400人的調查中,有18%的受訪者選擇地下車庫等低收費區域停車,有29%的受訪者選擇採用其他的交通方式(選擇軌道和地面公交的達63%,選擇出租車的為15%,拼車的為18%),有37%的受訪者選擇小區周邊和不收費的地方停車。

  據專業停車單位統計,停車價格調整後,路外地上停車場每車位平均停放車輛數總體下降19%。重點區域監測結果顯示,路內停車場使用情況由於受到多種因素影響,早高峰期間每車位平均停放車輛數降低12%,停車位利用率下降23%。

  -近期措施

  1針對小區周邊停車

  六城區交通委正制定細則

  潘波介紹,目前居住區停車位還是供不應求。為此,發改委出臺的474號文件提出,對區縣有關部門在居住區外周邊區域內劃定的各類停車場,小區居民憑有效證明停車時,其臨時停放或按月、按年租用停車位收費標準均可按照居住區露天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近期,市交通委、發改委、交管、城管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加強本市居住區周邊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目前六個城區的交通委正在據此制定實施細則,如確定停放的是居民車輛、停車不能影響交通、消防等問題。

  2針對錯時停車問題

  市政府一辦公區率先開放

  據市交通委介紹,本市出臺了《關於做好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錯時開放的通知》,提出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錯時開放工作思路和進度要求,將市政府槐柏樹街辦公區的110個停車位實行錯時開放,供周邊居民夜間停車使用。

  潘波介紹,由於新建停車場、停車樓需要時間過渡期。因此,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成為關鍵。

  除西城區轄區內的市政府辦公區開放錯時停車外,西城區有關委辦局也將開放6處停車場。同時,海淀、朝陽等城區正就此問題積極調研。

  -“數説”停車

  停車收費人員考核3169人

  據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介紹,本市建立了停車服務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共考核停車收費人員3169人,實現了佔道停車收費人員全部持證上崗。截至5月4日,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68名停車場收費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行為,責令企業限期改正。

  電子收費完成4萬餘車次

  4月1日開始,涉及5個區的12個停車場、895個佔道(含立交橋下)停車位通過手持POS機實現了停車電子收費,截至2011年5月1日,共完成有效消費記錄4萬餘車次,交易金額22.3萬元,為逐步實現停車收費智慧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發現30處違法停車高發區

  為實行此次停車費調價政策,市交管部門共增設機非隔離護欄、便道隔離護欄31公里、便道樁1960根、交通標誌356面,復劃路側車位2800個,更換交通標誌1100面。4月份以來,市交管部門共檢查發現違法停車高發區域30處,均通報所屬管界交通支隊進行集中整治。

  處罰11起不規範收費行為

  據市發改委介紹,1個多月以來,全市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共出動895個檢查組2326人次,檢查機動車停車場2606家。當場糾正不規範收費行為21起;立案13起,處罰11起,罰款10.74萬元,查實處罰2起“私自打折”行為,分別罰款5萬元。

  記者 鄧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