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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6日 12: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銀行提示有誤,信用卡欠費不到七塊錢,卻産生166元利息,儲戶質疑中信銀行罰息條款太霸道,銀行回應系統自動生成利息標準有依據。[查看全文]
“就是因為有0.99美元的錢沒有按期還,産生了160多塊錢的利息。”儘管中信銀行給出的説法是魏先生的信用記錄一直良好,銀行對此也負有責任,表示願意免去利息,但是魏先生還是認為這件事情對他造成了傷害,有損他的信用記錄,希望銀行能夠免一賠一。
專家指出:銀行業還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提供服務的銀行畢竟還是不夠多,消費者選擇還是比較少。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可能出現這樣的霸王條款。現在一些小的銀行已經有一部分改良,就是所謂的容差規定,如果尾款還的是5元、10元左右,沒有還清,他也視為已經還清。但這僅僅是一個小小的進步,離我們所説的全面取消全額罰息還是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