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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首現“只租不賣”超市 嬰兒車到豪車都能租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6日 10: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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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賓利車、LV包、海爾冰箱……走進北京某首家租賃旗艦店,從幾百元的嬰兒車到幾百萬元的豪車,商品上千種,看上去像個大賣場,但這裡的商品只租不售,是個名副其實的“大租場”。

  租滿3年花1元就可買下商品

  “你們這高爾夫球桿怎麼租?”昨天下午,紫蘿園的劉先生一進店就直奔奢侈品廳。營業員解釋説,店舖剛剛開業3天,商品價格還沒有最終確定,要租還得等幾天。

  “能不能先講講怎麼個租法?”一對年輕夫婦也湊過來問。雖然租賃業務還沒正式開始,已經有一些顧客上門諮詢了。

  這家租賃店目前已在廣州、重慶等城市開店59家,位於石佛營東裏的北京旗艦店共有3層,面積萬餘平方米。首層是汽車和奢侈品,2層是傢具、家電、健身器材等,3層是精品家電、筆記本電腦、相機等。工作人員向女士介紹,除了奢侈品和豪車可以按天租賃,其他商品大都半年起租,押金約為商品價格的四成。租的時間越久,折合每天的租金越便宜。每續租1年,可以打8折。依照慣例,租滿3年,再花象徵性的1元,就可買下商品,所有費用相當於商品原價的8折左右。

  “在廣州,租這款嬰兒車的人可多了。”向女士指著一款藍色的嬰兒推車説,很多家長覺得,買個嬰兒車用不了幾個月,不如租划算。這款“好孩子”哈彼嬰兒車的市場價為200元左右,起租期為半年,押金98元。半年租金70元,平均每天0.389元;1年租金90元,平均每天0.247元;兩年租金145元,平均每天0.199元;3年租金185元,平均每天0.169元。

  如有損壞租之前要看清楚

  “在廣州,租跑步機的人也挺多的。”向女士説,所有租賃的商品都會送貨上門。

  “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辦?誰來修?”一位女顧客提出了她最關心的問題。

  “您租之前就要看好了,外觀磕碰等問題要註明在合同裏,機器更要事先試好。”向女士介紹,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由商品廠家保修;超出保修期由租賃店負責。至於損壞賠償,如果是商品質量問題由租賃店負責維修,如果是人為損壞,維修費就要由租賃者承擔。至於是否人為損壞,將由廠家或租賃店的維修人員判定。

  “這可有點懸,我説是質量問題,你們説是人為的怎麼説得清?”這位女顧客有點不放心。“根據以往的經驗,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向女士説。另一位工作人員黃先生表示,新的定損規則正在制定中,條目將更加詳細,便於“對號入座”,避免糾紛。

  “租賃品都是我們自購的,首先能保證都是真品。”黃先生説,出租前將對商品的整體狀況進行評估,為了延長使用壽命,還將根據顧客的需要定期保養,冰箱、隨身用品等會在租賃前仔細消毒。

  專家觀點

  簽訂合同時保修條約必須清晰

  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介紹,國外的租賃業務目前已經很普及,而國內則尚不足1%。

  “我們國家的居民更傾向於攢錢消費,把東西買回來,擁有所有權。但國外更注重生活質量的改善,‘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洪教授認為,租賃消費是值得大力推廣的,因為它可以節約社會資源和成本,並且對居民消費觀的改變具有推動作用。承租人支付少量租金,就可以享用租賃物。對租賃公司來説,一旦這種模式得到普及,那麼其業務量將飛速增長。“但也要注意監管,把租賃費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不要虛高。”洪教授説。

  對於消費者,轉變消費觀念是必要的,“現在買房很困難,那麼就要轉變消費方式去租房。”洪教授開玩笑説,“我有一個留學生,在國外結婚的時候,除了新郎不是租的,其他都是。”

  同時,消費者要樹立合約意識,愛護租賃物。洪教授提醒消費者,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承租雙方要協商明確責任義務,並體現在合同中。另外,還要對保修做出明確規定,條約必須清晰。(記者王飛雁 實習生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