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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租車非法風波:姚晨代言一嗨租車涉非法代駕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4日 10: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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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駕租車”和“自駕租車”只有一字之差,本質卻大不相同。——本報記者 鄺陽升 攝

    當紅女藝人姚晨最近有點煩。

  從不久前與前夫淩瀟肅離婚,到被迫承認新戀情,除了私人感情生活的曝光讓這位事業運越來越興旺的女明星頭痛不已之外,在剛剛過去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姚晨又陷入“代言門”—由姚晨代言的“一嗨租車”因涉嫌提供非法“代駕”服務而被稱為是中國最大的“黑車”機構。

  3月16日,姚晨針對此事委託某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稱一嗨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為合法經營企業,姚晨在充分了解該公司信譽後簽約代言,不存在違規行為。此外,她也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中對代言“黑車”的報道作出了上述回應。

  儘管“代言門”中的姚晨顯得有些委屈,但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卻由此産生—汽車租賃公司提供“代駕”究竟是否違法?

  “代駕租車”的誘惑

  雖然並不是姚晨的粉絲,但供職于北京某知名外企的總經理秘書張麗娜(化名)也許是最關心姚晨“代言門”事件的人之一。

  一週以後,美國總部的一位高管要來中國出差,總經理吩咐她要落實那位外籍高管在北京期間乘坐的交通工具問題。以往,她只需要給租車公司打個電話,屆時就會有高檔商務車和專職司機提供全程服務。“可是現在,高檔商務車好找,司機卻未必有了。”張麗娜悻悻地説。

  張麗娜的困惑來源於今年央視的315晚會。節目中,除了曝光“瘦肉精”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件外,還稱租車行業的“代駕服務”涉嫌違規。

  “你知道我們外企特別注重遵守國內的法律法規,假如租車公司的代駕屬於非法,難道我要額外聘用一位司機去開租來的車嗎?萬一那個司機把車開走了,我又如何向租車公司交代呢?”張麗娜有點想不通。

  事實上,張麗娜並不是唯一一個有這種困惑的人。自2002年國際租車巨頭赫茲(Herts)進入中國市場後,中國租車市場便開始啟動。幾乎從租車市場誕生的那天起,“代駕租車”便開始存在於這個行業之中。而所謂“代駕租車”,簡單點説,就是在租用車輛時,汽車租賃公司會同時配上司機。

  “其實,代駕在汽車租賃市場是很普遍的現象,大部分租車公司都開展這樣的服務。因為市場上存在著這種代駕的需求。”3月22日,神州租車(中國)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姚軍紅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專訪時説,代駕租車業務主要針對以下幾類人群:不熟悉路況但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高端商務人士;沒有中國駕駛執照的外國人。

  “因為中國不承認國際駕照,老外來中國後沒辦法開車,找出租車固然是解決辦法之一,但是有些商務活動他們更願意用高檔一點的車。”姚軍紅説,因此,代駕服務以機場接送、禮儀用車等短期包車服務為主,且以外資企業居多。就神州租車而言,公司還曾針對這一類高端小眾客戶群專門購置了凱迪拉克等豪華房車。

  然而,讓“代駕”成為租車行業普遍現象的原因,當然不僅僅是有這樣的市場需求。巨大的利潤,才是汽車租賃公司老闆眼中最大的吸引力。

  “與自駕租車相比,代駕租車的利潤可能要高出3-4倍。”姚軍紅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據了解,由於自駕租車以租用天數計算,一般情況下每輛車每24小時只能租用一次,但是,代駕租車則以接活的單數計算,平均每輛車每天可以接3-4單活。

  姚軍紅舉了個例子:“比如某個公司可能在8小時工作時間內需要代駕租車,但8小時之外,這輛車仍然可以做一些早晚的機場接送服務或者城際之間的點對點服務。”

  這就意味著,當固有車輛的利用率高出3-4倍時,代駕業務的利潤空間也就相應地比自駕業務高出許多。因此,“代駕租車”已或多或少地成為各個汽車租賃公司的主營業務之一。

  據媒體報道,“一嗨租車”的代駕業務量佔據了總業務量的一半以上,平均每天有約500單代駕業務,週末甚至更高。而“易到用車網”公關部許飛也向時代週報記者證實了這一數字:“我覺得代駕業務量超過一半是有的。”

  “合情不合法”?

  假如不是央視315晚會的曝光,也許已存在了近十年的“代駕租車”業務不會忽然成為公共話題。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代駕租車”一直都處於一個頗為尷尬的位置—“合情不合法”。

  “自駕租車和代駕租車,兩個業務似乎僅有一字之差,但卻有天壤之別,其本質區別在於,自駕租車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賃費用的經營活動,是一種財産租賃,即汽車租賃業;而代駕租車則是提供含駕駛員服務的汽車出租服務,是一種客運經營,即出租汽車業。”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業內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説。

  這就意味著,對於承租者而言,“代駕租車”不僅僅是租用車輛本身的使用權,還需要雇傭汽車租賃公司的駕駛員。然而,承租者的這種要求卻可能已超出汽車租賃企業的經營活動範圍。

  據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馬東曉律師介紹,目前,國家對於汽車租賃管理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找到相關規定,而北京、上海、重慶等14個城市的相關法規也都明確規定 “汽車租賃經營者不得以提供駕駛服務等方式從事或變相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此外,其他如廣州、深圳、鄭州等城市也規定:“將提供駕駛員服務的汽車租賃視為客運經營活動,等同於出租汽車的管理制度,即如果沒有取得當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運營許可證是不得從事客運經營活動的。”

  據上述業內人士解釋,由於代駕租車的本質屬於客運經營,而客運經營活動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財産安全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因此一直都是重要的國家行政審批項目,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如要開展“代駕租車業務”,必須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批通過,代駕司機也必須取得相關許可方能上崗。

  “但遺憾的是,就我所知,目前國內沒有一家汽車租賃企業獲得過許可。也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租車公司不會高調宣傳自己有代駕租車服務。”該業內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説。

  “更重要的是,為了提高效率、節約成本,許多汽車租賃公司都鼓勵用戶採用網上下單的方式預定車輛,這種方式只需要輸入姓名和手機號即可,不會與租車人簽訂任何合同。而當代駕服務結束時,有的公司甚至不能出具正規發票。因此,一旦在“代駕租車”過程中出現糾紛,消費者將很難獲得合法的保障和賠償。”該業內人士補充説。

  未休止的風波

  事實上,在此之前,每一個汽車租賃公司的老闆都知道自己是在冒險。

  即使是姚軍紅,也承認此前就知道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是很完善,但還是曾將代駕租車作為神舟的主營業務之一。“因為看很多同行在做,而且代駕的利潤確實高很多。”

  儘管姚軍紅不願透露神舟租車是否曾因此遇到罰款,但不可否認的是,假如不是汽車租賃行業競爭激烈,汽車租賃公司的老闆或許未必會鋌而走險。

  易到用車網CEO周航此前在接受某雜誌採訪時透露:“2009年在冊的汽車租賃公司全國有6000家,但是自有車輛超過300輛的才20家,大多數租賃公司都是5個人50輛車。”這表明,整個行業集中度非常低。而且就市場佔有率來説,目前已經在租車行業聲名顯赫的巨頭公司神州、一嗨等也不過才佔2%-3%。

  市場這塊蛋糕在不斷膨脹,據歐洲最大的戰略諮詢公司羅蘭貝格在2009年預計“中國租車市場在未來5年內,還將以每年25%的速度增長,也就是説,到2014年中國汽車租賃市場的車隊規模將達到30萬-40萬輛,而年營業額將達到380億元。

  為了搶佔市場,近幾年,各大汽車租賃公司相繼打響融資大戰,擴大規模。然而,2010年中開始出現的價格競賽卻又將汽車租賃公司推向窘境—“畢竟租車行業比較微利,購車成本、車輛折舊、保險、車庫租金等費用又是透明的,競爭對手之間的差距不會很大,”中國道路運輸協會高級工程師、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專家委員會委員張一兵曾如此表示。

  也許正是出於以上種種原因的考慮,原本利潤豐厚的“代駕租車”業務在被曝光涉嫌違規後,立即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

  3月17日,神州租車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立即停止“代駕租車”業務。3月21日,時代週報記者以找代駕送人去機場為由分別致電幾家此前曾提供“代駕租車”服務的汽車租賃公司,得到的回復是:“神州”、“車友”確實已經停止了“代駕業務”;“一嗨”不再為個人提供該項服務,但針對企業的“代駕”仍然在做;而“至尊”租車則仍在提供該服務。

  “為什麼要停掉代駕業務?企業高管、外國人士和外資企業是代駕租車的主體,這是客觀現實。”針對神州停止代駕一事,首汽租賃高層很是驚訝。據了解,首汽為了規避代駕的法律風險,和人力資源公司合作,引進司機,這樣一旦發生糾紛,如果是車輛原因,責任由首汽承擔,如果是司機操作原因,則由人力資源公司承擔。

  然而,相比于首汽這種規避法律風險的做法,業內人士更傾向於建議國家立法,給“代駕租車”合法的地位。

  北京市租賃行業協會副會長范永耀在接受北京某媒體採訪時説:“各地對汽車租賃的此項限制都是依據1998年建設部相關規範出臺的,十幾年前的市場環境跟現在已經有了天壤之別。而且從世界範圍看,租賃公司同時提供自駕和代駕業務幾乎是通行的行規。”他建議,汽車租賃行業管理應放開對提供駕駛員服務的限制,同時加快制定專門的汽車租賃業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