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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湖輪胎引出千名消費者集體維權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0日 1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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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口浪尖上的錦湖輪胎

錦湖輪胎引出消費者集體維權

  王興

  “3 15”晚會曝光錦湖輪胎事件後,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兩位律師發起了消費者集體維權行動,面向全國徵尋購買和使用錦湖問題輪胎的消費者,通過集體的法律行動,向錦湖輪胎方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截止到目前,已有千名消費者報名。

  錦湖輪胎質量問題的曝光引發了輿論廣泛的討論,在強烈批評跨國企業喪失道德底線的同時,也提出了中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諸多問題,比如汽車産品“三包”規定尚未出臺,汽車配件召回制度還未建立,消法對汽車消費的保護不夠明確,商業欺詐的定義模糊,懲罰性賠償力度不足等等。那麼,我們如何基於既有法律制度去解決錦湖輪胎問題呢?

  消法修訂

  應先解決價值取向問題

  要尋求在現有法律規定下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解決一個價值取向的問題。即在立法、司法及行政領域,當涉及到不同的價值發生衝突時如何做出選擇和側重,做到“兩善相權取其重”。

  比如,在討論消法懲罰性賠償如何修改時,有人主張不設置懲罰上限,以最大程度給予不法經營者懲戒,從而保護消費者利益;也有人認為過高的懲罰會打擊産業發展,應該將懲罰性賠償限定在一定幅度以內。這就反映出保護消費者利益和促進産業發展之間的衝突。

  具體到汽車行業的相關立法、司法及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方面也存在這一價值衝突。長期以來,價值取向更多的是傾向於保護汽車産業的發展,我國汽車産業能夠迅猛發展,生産量和銷售量都迅速躥升至世界前列,這種價值取向貢獻良多。

  但汽車産業繁榮的代價是,廣大汽車消費者承受著高價低質過時的車型;售後服務差,收費高,配件次,問題多多;投訴得不到充分重視,故障頻發卻不見召回或者遭遇召回政策的“國籍歧視”;更慘重的代價是一些消費者因汽車産品的缺陷遭遇事故甚至喪命。

  這種靠透支消費者利益換取的表面繁榮,讓中國廠商無法躋身國際市場。因此,只有改變價值取向,用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來促使經營者注重品質和服務,逼迫生産者必須把消費者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使中國從“汽車大國”轉向“汽車強國”,實現消費者和産業發展的雙贏。

  集體訴訟

  執行層面尚有障礙

  消法的保護範圍當然可以包括汽車消費,但目前一些司法實踐把汽車消費定義為“奢侈品消費”而排除在消法第二條“生活消費需要”之外。

  確實,按照一般的分類,生活消費可以分為生存型、發展型和奢侈型消費,但消法並未將生活消費限定在生存型和發展型需要上。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不是修改法律的問題,而是執行法律的觀念問題。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已經不斷出現將汽車消費適用消法進行保護,並認定構成欺詐的經營者承擔“雙倍賠償”責任的判例。

  在錦湖輪胎事件中,消費者維權的困難是舉證難、鑒定費用高、維權成本大,消費者往往不會為幾百元的一條輪胎去起訴維權。這就引出另一個問題,集體訴訟制度。

  我國民事訴訟制度並不排斥集體訴訟,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共同訴訟、代表訴訟制度,雖然與國外的集體訴訟有所不同,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消費者單獨維權成本過高的難題。

  實踐中,集體訴訟的障礙是在執行層面,一種情況可能是出於結案率的考慮,法院往往傾向於把可以並案解決的問題分成若干個案件分別立案、分別判決,這樣經過一個並案審理就可以一次審結幾十個案子,但當事人卻要提交幾十份內容基本相同的訴訟文書,不勝其累。另一方面,出於穩定或者其他的考慮,一些地方法院對群體訴訟比較排斥,不能充分發揮這一制度的優勢。不過,觀念一旦扭轉,在現有民事訴訟框架下完全有可能為消費者集體維權提供空間。

  輪胎召回

  整車企業責任不可推卸

  錦湖輪胎事件給社會製造的最大難題,就是我國尚沒有汽車輪胎的召回制度。雖然錦湖方面承諾召回,但具體如何實施卻仍無眉目。筆者認為,應當依據現行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由整車生産企業對使用了錦湖輪胎的汽車實施召回。

  其一、錦湖輪胎質量問題符合該規定界定的“缺陷”,應當實施召回。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缺陷,是指由於設計、製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號或類別的汽車産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有關汽車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情形。”錦湖輪胎因為製造環節摻雜使假問題造成汽車輪胎較大面積存在鼓包、漏氣、開裂甚至爆胎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應屬於前述“缺陷”的範疇。消費者大量的同類投訴甚至曝光的致死致傷案例,足以讓裝配錦湖輪胎的汽車廠家啟動召回程序。國家質檢總局對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認定,並不是決定應否召回的惟一標準。

  其二、由整車生産企業實施召回有較大優勢。一方面,面對消費者普遍失去信任的局面,錦湖輪胎方面實施召回對輪胎進行更換或維修,顯然不能讓大多數消費者消除對安全的顧慮。由整車企業實施召回則便於為消費者更換其他品牌的替用輪胎。另一方面,整車企業有召回的程序、經驗和渠道優勢。

  當然,還有一部分消費者直接從錦湖的銷售渠道購買輪胎使用,對這部分消費者的輪胎問題,依然由錦湖實施召回,但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退貨的選項。

  錦湖輪胎將成為國內首例輪胎召回事件,儘管召回的具體時間、具體步驟尚未公佈,但可以預見的是,這一召回事件有利於填補國內相關制度空白。

  ■相關鏈結

  裝配錦湖輪胎部分車型

  北京現代伊蘭特、索納塔、雅紳特,一汽大眾捷達、速騰,長安福特福克斯,東風標致207、307、408,中華駿捷、尊馳,以及東風悅達起亞賽拉圖等。

  錦湖輪胎的主要問題

  開裂和鼓包。如果輪胎鼓包,在高速駕駛中很可能造成突然的爆胎,致使車輛失控,甚至釀成車禍慘劇。長時間使用開裂的輪胎,也會造成車輛在正常行駛時出現爆胎或事故。

  車主如何辨別

  錦湖輪胎在國內主要有三大生産基地,分佈在天津、南京和長春,這次被發現生産問題輪胎的是天津基地。如何辨別愛車是否使用的是天津産錦湖輪胎呢?車主可以通過自檢的方式確認生産輪胎的工廠,輪胎側壁有DOT的字樣,後面的代碼即為生産廠家的代碼,目前4T代表南京工廠生産,CO代表産自天津,FE産自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