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二手房仲介簽合同單收錢 除服務費還有代書費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8日 10: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明明支付了仲介服務佣金,還得再多掏一份“代書費”;雖然購房合同裏大部分都是規定條款,可還得為幾處小變化支付千元;表面上宣稱已降到2.5%,可實際還是3%……長久以來,仲介行業裏流行著交二手房買賣“代書費”的霸王條款,買房人雖然對此頗有微詞,可面對所有仲介機構的“聯盟”,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

  “霸王”出鏡

  幾張闔同文本花去5500元

  去年底,市民劉小姐通過某房産仲介,看中了十里堡附近的一套小一居。因為是超過五年的轉商經適房,著急出售的業主又只要了110萬元的區域低價,劉小姐便匆匆忙忙交了定金,當場搶下了這套房子。“您要看中了趕緊先交定金,至於服務費用咱都好商量,關鍵是您能挑上好房。”仲介經紀人現場勸她道。

  交完定金離開後,劉小姐開始和仲介計算起各種費用:契稅、仲介費、貸款服務費、代收評估費……在列出的一長串費用明細裏,還有一項讓她很陌生的“代書費”,按照房款的0.5%收取。“您不是説佣金是房款的2.5%,而且可以再商量嗎?怎麼又多出一項‘代書費’?”面對她的疑惑,仲介經紀人表示,服務佣金是可以打折,但“代書費”是行業文件裏規定需單獨收取的費用,無法免除也沒有折扣。

  “他們告訴我,因為仲介在買賣房過程中為我提供了購房合同、第三方委託代理合同等文件,還幫助辦理了網簽業務,所以要額外收取一筆‘代書’費。也就是説,為了幾張已經統一印好的合同範本,我要支付5500元。”雖然無法理解如此“霸王”的條款,但為了已經支付的定金不打水漂兒,劉小姐還是咬牙照辦了。

  市民霍小姐則告訴記者,她買房時仲介直接就開出了3%的佣金費,一直到交完錢、拿到收據後,她才發現,這3%裏包括2.5%的仲介費和0.5%的“代書費”。

  行業現狀

  “代書”有費是公開秘密

  記者調查發現,像劉小姐和霍小姐這樣被收取“代書費”的購房人,在北京的二手房市場比比皆是。無論是公開宣稱“代書”就有費,還是黑不提白不提地算在總仲介費裏,在收取2.5%的服務佣金後再加收0.5%的“代書費”,成了仲介行業裏公開的秘密。

  鑫尊置地方莊店的員工昨天下午就告訴記者,因為仲介公司為客戶網簽需要“密匙”,這都是公司自己花錢買回來的,所以消費者也得支付“代書費”,相當於為網簽買單。

  隨後,記者又陸續諮詢了五六家門店,雖然對為何收“代書費”的解釋是五花八門,“打印文件還要錢呢”、“代辦過戶的跑腿費”等等,但所有人都一致肯定,這筆費用是行業慣例,絕不能少。

  不過,也不是所有仲介最後都收成了“代書費”。一位有過多次買房經驗的購房人就告訴記者,只要自己態度堅決,不要被仲介的巧立名目所嚇,理直氣壯地拒絕交任何來路不明的費用,就能省下這動輒上萬元的費用。而一位仲介業內人士也向記者承認,碰到特別明白、特別“矯情”的顧客,這費用也就不收了。

  業內揭秘

  “代書費”為降價打補丁

  “加收0.5%的‘代書費’,其實是仲介為了給自己的主動降價找補。”一位不願意透露身份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2008年之前北京通行的仲介費比例就是3%,後來在國家發改委“希望仲介公司在現行收費標準上能進行整體性的下調,以降低仲介費附加在房價上的壓力”的號召下,房産仲介就主動將費用降低了0.5個百分點。但其實誰也不願意承擔這筆損失,所以就立了個“代書費”的名目,把0.5%再找回來。

  專家點評

  “代書費”師出無名

  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按照仲介人員的解釋,“代書費”是擬定格式合同的一些費用,這些費用在本質上和仲介公司購買辦公所需筆墨紙硯的費用、設立辦公場所所需花費的房屋租賃費一樣,都是經營成本。仲介公司把本屬於公司支付的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巧立名目收取“代書費”,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其實,提供虛假信息、擬定房屋買賣的“陰陽合同”、隨意收取差價,目前房屋仲介的服務中,還存在許多違規之處。

  根據原北京市物價局在1997年出臺的《房地産仲介服務收費標準》,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分5檔累進計收,其中收費標準最高的為成交價在500萬元以下的房産,按房款的2.5%計算仲介費。該標準特別註明,實行獨家代理的最高收費標準,也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總額的2.8%。趙瑩瑩 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