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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8日 0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證網
2010年我國社會融資總量為14.27萬億元
作者:任曉
中證網訊 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17日撰文指出,當前金融調控需要確定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中間目標。社會融資總量與主要經濟指標相關性顯著優於新增人民幣貸款,可以根據GDP和CPI等指標推算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所需要的相應社會融資總量,形成社會融資總量的有效調控體系。
文章並公佈了2002年以來的社會融資總量結構情況。統計顯示,2010年我國社會融資總量為14.27萬億元。
盛松成稱,社會融資總量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係,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總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具體統計口徑包括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産及其他。
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即金融機構資産的綜合運用,主要包括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信託貸款、委託貸款、金融機構持有的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的賠償和投資性房地産等。二是實體經濟利用規範的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通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得的直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及企業債的凈發行等。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産業基金投資等。
他表示,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衝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總量。
文章指出,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金融業發生巨大變化,金融市場和産品不斷創新,直接融資比例逐步加大,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金融調控面臨新的環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確定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中間目標。
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是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保持物價穩定和維持國際收支平衡。為了實現這一最終目標,一般都要根據一個國家的實際情況,確定合適的中間目標。較長時期以來,我國貨幣政策重點監測、分析的指標和調控中間目標是M2和新增人民幣貸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幣貸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關注。然而由於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準確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因此只有將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和直接融資都納入統計範疇,才能完整、全面監測和分析整體社會融資狀況,也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因過度關注貸款規模而形成的“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現象。
衡量一個指標能否作為調控的中間目標,有兩個重要標準,一是它與最終目標的關聯性,二是它的可調控性。實證分析表明,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相比,社會融資總量與主要經濟指標相互關係更緊密。我國社會融資總量與GDP、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城鎮固定資産投資、工業增加值、CPI的關係更緊密,相關性顯著優於新增人民幣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