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4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據新華社電 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這是記者13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的。
稅務總局規定,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 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 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準〕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