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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8日 1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商報
■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不管是存量還是增量都要收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徵稅,與存量不相干■住房交易價在均價3倍以下的,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重慶房産稅試點方案 ■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不管是存量還是增量都要收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徵稅,與存量不相干
■住房交易價在均價3倍以下的,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據重慶日報消息 在昨晚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市長黃奇帆發佈重慶市人民政府令——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精神,作為國家首批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改革試點城市,重慶定於2011年1月28日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在主城九區率先開徵房産稅。
昨晚的新聞發佈會吸引了52家境內外新聞媒體110多名媒體記者,黃奇帆介紹了徵收房産稅改革方案要點、開徵房産稅的意義以及房産稅徵收後的用途,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徵收對象分三類
稅率0.5%、1%、1.2%
此次徵收房産稅改革方案有5大要點:一是稅收的徵收對象,分三類。一類是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不管是存量還是增量都要收稅;一類是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與存量不相干,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一類是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方案同時提出,未列入徵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稅範圍。
二是徵稅的稅率。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新購獨棟住宅高檔住房
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三是徵稅的價格方法。目前價格方法是以房産交易價格為徵稅基數,條件成熟時,以房産評估值作為徵稅依據。
四是房産稅徵收要扣除免稅面積。房産稅按房屋應稅建築面積徵收,房屋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扣除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納稅人在本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五是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是如何算出來的。這次徵收的範圍是重慶主城九區,兩年的均價是以上兩個年度主城區均價相加除二得出的平均價。
能調節收入分配
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黃奇帆表示,徵收房産稅可以健全中國的稅收體系,也有利於調控房地産市場,並且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適當改變社會的住房消費習慣。
有關人士認為,進行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是重慶完善住房調控體系的重要一環。近年來,重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實現了房地産市場的平穩運行。但是,隨著經濟高速發展和城鎮化的推進,房價逐年上漲,尤其是高檔住房領漲而拉動普通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為此,市委、市政府決定構建由政府保障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城市住房供應“雙軌制”,並對高端商品房和投機性購房採取相應的約束措施,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制度體系。一方面,規劃從2010年起三年內建成4000萬平方米公租房,解決200萬人住房困難,逐步實現對中等偏下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另一方面,認真落實國家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採取一系列措施,保持了樓市健康穩定。與此同時,積極探索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採用稅收的手段,對高檔住房消費和投機性購房進行約束,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形成房地産市場調控的“組合拳”,繼續保持房産市場的健康穩定。昨天的發佈會還公佈了3個諮詢電話:財政局67575431;國土房管局63651297;地稅局67572683。
房産稅不可能一下壓低房價 對“三無對象”徵稅是為遏制炒房團
昨晚20時,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市長黃奇帆介紹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相關情況,以下為發佈會實錄:
黃奇帆:各位記者朋友,今天借這個機會向大家宣佈重慶市人民政府令,按照國務院第136次會議決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部分省市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的改革試點,重慶是試點地區之一,按照國家的要求,我們今天在這裡貫徹落實。
重慶房産稅試點方案有5個要點
黃奇帆:首先,重慶房産稅試點方案,有五個要點。
一、稅收的徵收對象。我們是對獨棟商品住宅,不管存量還是增量都收稅;另外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要徵房産稅,這個高檔住房是指高於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兩倍的房子。現在開始,新購的高檔房要徵稅;三是如果是在重慶沒有戶籍、沒有工作、沒有企業,但是到重慶買房子,買一套不會收稅,但是他買兩套、三套、五套,我們通常説的炒房團,純屬到這裡炒房子的,從第二套開始收稅,哪怕是普通房子也要收。
二、徵稅的稅率。我們是按2~3倍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獨棟商品住宅還是高檔住房。
三、計稅依據。目前是以房産交易價為徵稅基數,如果三年、五年以後可能會進入要用評估的方法。
四、如無存量商品住宅,買首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都有抵扣。我們的概念是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檔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是以戶為單位,家裏是一個人一戶也要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戶也是抵扣100平方米,這個概念也是我們方案很重要的特徵。
五、均價的計算方式,我們講房産稅覆蓋的不是8萬多平方公里的大重慶,而是指重慶主城,過去兩個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算術平均計算。
徵收房産稅有四方面意義
黃奇帆:收房産稅的意義,很多人認為我們收房産稅是為了打壓房價,有的説收房産稅沒用,房價壓不住,有的説,收房産稅無法操作,也有的説收房産稅是政府想多收點錢,甚至也有的説收房産稅是違反法規的。諸如此類的各種評論都有,我想特別説明一下,政府啟動房産稅有四個目的和意義。
一、健全中國的財稅體系。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財稅體制應該既有生産環節的稅,也有財産環節持有稅,長遠來説兩種稅制並存是合理的體系,所以重慶推進這項工作,首先是為了長遠的稅制健全。
二、對整個房地産結構調整調控是有意義的。房地産調控有各種調控手段,從稅務角度講有三類調控,重慶政府從去年起反復在説“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遏制”,“低端有保障”,就是我們公租房沒有稅收含義,不收出讓金、配套費,所得稅、交易稅、契稅、營業稅、增值稅都不收,公租房造完之後也不會有企業利潤,基本以成本轉租給老百姓,這樣是對中低收入者的保護、關懷。“中端有市場”,就是説對買普通商品房的老百姓,買房子自己住的,不僅要保證供應,而且要保證價格不太高,在稅收上面應該有適當的優惠。“高端有遏制”,就是我們今天説的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其調控主要體現在稅收上,這樣的住房在交易環節,它的契稅會比普通商品房高一點,它的增值稅、營業稅也會高一點,另外增加持有環節的房産稅,這也會起一定的遏製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稅收上的這個措施出來對房地産有調控意義。
三、有調節收入分配作用。房産稅或者國外的物業稅,都屬於二次分配,我們説的交易契稅、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都屬於一次分配,房産稅是二次分配,二次分配有公平作用,把佔有公共資源較多的人的稅徵收後,全數用來造公租房,實際上也是對困難群體的補助和支持,所以它有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四、能夠適當地改變社會的住房消費習慣。有了房産稅以後,對於買房自住的人來説,如果是買高檔房,他會明白,會交比較多的房産稅,在這種情況下,會根據自己的財力理性購買。其次,如果買房是為了囤房用以養老,現在會覺得房子空著不划算,就把它出租,那也是社會資源優化配置,會使得租房的供應量增加,租房的租金也會有所下降。再是如果要炒房,現在有繳稅成本,會減緩炒房的心理,長遠情況下,會調節人的持有房屋的心理,改變住房的消費習慣。
房産稅不可能一下把高房價壓下去
黃奇帆:這四條就是我們説的出臺房産稅的意義和必要性,它既有長遠的意義,也有短期遏制房價的意義。大家會問我一句話,你以為房産稅出來就一定會把房價壓下去嗎?
這個話問得有問題,因為誰都沒有認為,房産稅一招就點中要害,把房價壓下去。房産稅會對房價有一定的影響,但絕不會完全影響房價,影響房價的因素有五個方面。
一、和社會房屋的配置體系有關。如果這個社會全部的老百姓住房都要市場化買賣商品房,這個房價體系會比較難控制;但是如果社會實行“雙軌制”,30%~40%或者更多的比重是政府的保障房體系,有60%~70%是商品房體系,是“雙軌制”,這時候整個社會交易狀態,房價的調控狀態會比較平穩,不會有那麼極端的不同意見出現,所以“雙軌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已經確定的中國房地産市場配置體系。大家如果注意26日出臺的“國八條”就講到了雙軌制的配置保障體系。
二、土地供應的方式有關。土地供應多或少,形成房地産量大或小,土地供應的價格高或低也會影響房地産價格的高低,重慶市政府最近幾年有一個規則,重慶的土地控制得比較好,土地儲備基本在政府手中,每年按照需要供應各種類型房屋需要的土地,一般來説我們的理念是房地産的當期價格1/3是樓面地價,也就是説樓面地價拍賣時不要拍得比房價高,如果拍得比房價高會推高房價,地價跟著房價慢慢走,而不是地價反復推動房價不斷漲,這是重慶政府的工作宗旨。總之,土地怎麼管理和房價有密切關係。
三、受房屋供求關係影響。如果房屋供應很多,需求少,房價就低;如果供不應求,房價就會漲。大家如果注意國務院出臺的八條措施裏,有很多措施和供求有關。比如若干城市開始進行限購措施,限購措施會約束需求量,那邊又加大普通商品房供應量,加大保障房供應量,房地産市場會平穩。
四、房地産作為不動産,是半金融資産,和通貨膨脹、貨幣政策有關係。所以,貸款多少,貸款利率高低都會影響房價、影響房地産發展的質量。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對房地産供應的貨幣政策出了較大的問題,影響了全世界。
五、稅收同樣影響房價。出臺房産稅一下子把高房價壓下去,這是不可能的,但是它會使炒房得到遏制。大家有時候説交易稅收多或少會使炒房者轉嫁風險,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要明白,房産稅是持有者繳納,不是可以轉嫁的,這個意義上房産稅對房價有一定的遏制和收斂作用,但不是絕對的遏制和收斂作用。
總而言之,大家要明白,一個地方的房地産市場秩序和這五個坐標聯絡在一起,不是一蹴而就,不是一錘子“買賣”,是複雜的系統工程,如果大家認真學習國務院出臺的八條措施,我剛才説的五個方面這八條措施都有,我們今天出臺的市政府令是配合國務院的要求。
房産稅將用於公租房建設
黃奇帆:徵收的房産稅將用在哪?市委全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都做了決定,收的房産稅都放到公租房建設中,但是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我們造公租房需要巨大的資金,手裏沒有錢,就想收房産稅,這是兩碼事。
房産稅有四大意義,現在我們收房産稅其實象徵性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我估計今年我們也就是能收1.5億元左右,這個量不大,我們公租房投資需要多少錢?我們3年建4000萬平方米,20平方米/人,可以解決200萬人居住,大概要1000億資金,其中300來億是政府撥款,政府的土地儲備加現金撥款,公共財政支出為低收入群體承擔這筆公共費用。如果房産稅能收到一點錢,當然用來支持公租房的資金來源,但是絕不是靠房産稅來支撐公租房。
陳和平:剛才黃奇帆市長對重慶市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的有關辦法給大家作了通報,接下來請記者朋友們提問。
對“三無對象”徵稅是為遏制炒房團
人民日報:在房産稅試點改革方案中,首批將獨棟和新購高檔住房納入徵稅範圍,是出於什麼考慮?重慶把“三無人員”納入首批房産稅徵收範圍,會不會造成外來人員稅收待遇不一致,從而會影響重慶投資環境?
黃奇帆:國際慣例一般是所有的房屋都收房産稅,但是所有房屋都收稅又有非常大的差異。
在重慶,普通房對象,中低收入群體過去這些年用自己的收入買了一套房子,尚在還按揭貸款,總體上這些都是該鼓勵消費的,至少我們認為沒有必要收,所以這次通通都撇開,都不相關。對於買了獨棟商品住房和高檔住房的,要收稅,而且是指從現在起新買的高檔住房會涉及到,因為你佔有公共資源比較多,高檔住房要收稅,收0.5%、1%、1.2%,對他們的影響力不是很大,但是體現了收稅的導向。
至於“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人員買第二套普通房我們也收稅,純粹是為了遏制炒房團。如果你到重慶,哪怕有工作沒有戶口,照樣可以住公租房,可以買商品房,不會受房産稅影響。但如果你一沒工作、二沒戶籍、三沒投資企業,四是甚至在重慶都不住一天,買多套房,一套房都不住,可以認定你是純屬炒作,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遇上炒房團都該有效遏制。
誰如果認為炒房團把房價炒高,使這個地方多收稅,增加GDP,是非常愚蠢的短視。從這個意義上,每個國家都遏制炒房團,防範世界熱錢蜂擁炒房,破壞當地經濟。在美國,對於炒房的買賣,就收特別高的房産稅,讓炒房團賺不了錢,鎩羽而歸。這個意義上,我們對任何人到重慶旅遊、居住,哪怕沒有工作,買一套房都沒有關係,我們很開放,如果有工作,真需要買兩套普通房我們也還是開放,但是炒房不行。炒房使這裡的投資環境惡化,貽誤整個經濟大局。
“國八條”制衡
重慶政策不會引發其他城市搶購風
中國新聞社:為什麼重慶要在全國率先對部分住房徵收房産稅?重慶發佈房産稅徵收改革試點的政策是否會引發其他城市的商品房搶購風?
黃奇帆:重慶的房價並不是很高,出臺房産稅徵收試點政策,本身就説明我們不是為了打壓高房價而出臺房産稅,而是為了健全財稅體制、完善房地産調控、公平二次分配以及形成健康的消費習慣這四大意義而展開的。在當前重慶房價還不高,均價5000多元/平方米的情況下出臺這樣的政策,可以使重慶的房地産市場在今後五年、十年的發展中更加健全,不至於等到價格很高了,房地産市場混亂了再調整,已經有點貽誤戰機了。
第二個方面,重慶是國務院批准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試驗區本身就承擔著為國家多做一些綜合性的試驗的職責,重慶的經濟結構、城市化率及人均收入水平都和全國差不多,如果重慶試驗比較合理並取得成功,那麼在全國各地推廣就具有一定基礎,因此,重慶按照國務院要求率先開展房産稅徵收試點。
第二個問題,重慶的政策不會引發其他省市的搶購風。是否買房是由房子的價格和購買力決定的,沒有購買力的人不會因為這個政策而瘋搶房子。尤其要注意的是,重慶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其實是對26日國務院八條措施的貫徹落實和具體配合,這八條中,有三條是限購限貸,就是約束二三線城市購買多套房。因此可以説,重慶的政策與“國八條”是一個平衡的體系。
房地産不是地方持久發展的主要動力
新華社:現在重慶房地産業對重慶的財政貢獻有多大?試點徵收房産稅能否擺脫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房産稅如何能夠確保徵收到位?
黃奇帆:去年,重慶GDP有7890億元,增速為17.1%,房地産僅佔其中的3%,可以説,重慶經濟增長不完全靠房地産支撐,3%是合理的規模。如果重慶的GDP高速增長是靠房地産的瘋狂投資和增長撐起來的,既不可持續,也不健康。同時,重慶的一般預算內有1000多億是地方一般財政收入,其中,20%左右是和房地産有關的營業稅、交易契稅、所得稅、增值稅等收入,這個比重是基本健康的。
房地産是老百姓安居樂業的基礎,因此重慶政府很重視,但我們並不認為房地産是地方持久發展的主要動力。一個地區持久發展的主要動力靠的是工業、服務業,服務業包括金融業、商貿流通業、交通運輸業、信息服務業、旅遊業等等各方面。房地産只是第三産業中的某一方面,不能把它當成經濟發展很重要的一面。
重慶政府最近五年,始終控制一條措施,在每年固定資産投資中,房地産投資絕不超過25%,不能把房地産當成吃飯一樣重要的問題。
每年200萬平方米高檔住宅
收稅並不複雜
黃奇帆:對於第二個問題,如何保證房産稅徵收到位。我們經過深思熟慮,方式也比較簡明扼要,在前兩年均價基礎上計算的平均值作為基準,超過這個基準兩倍的,就要進入納稅範圍,比如今年只要價格為9941元/平方米的房子一定進入收稅體系,1.5萬元/平方米就是三倍的價格,要徵1%的稅,如果2萬元/平方米,就是1.2%的稅率。所以購房者一目了然,買方賣方,收稅者和社會仲介都會明白。
其次,重慶採取抵扣的方式,別墅抵扣180平方米,新購高檔公寓抵扣100平方米,我們不涉及複雜計算。三是收稅的結構,我們主要收增量,不碰存量,對我們來説,重點不是對老百姓的存量房子收稅,而是對未來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起到規範、調節作用,對未來房價炒作起到一定遏製作用,所以只對新增房屋收稅,這是非常明智、合理的。第四,重慶每年2000萬平方米的交易中,超過兩倍價格的高檔房的比例約為10%,佔200萬平方米,這樣的工作量並不大,方式也不複雜,因此,我們的稅務系統能很好的把房産稅徵收到位。
對持有環節徵稅不存在轉嫁風險
香港文匯報:現在很多人有這樣的疑問,擔心重慶開徵房産稅,雖然初衷是好的,但是稅收最終會轉嫁風險,由購房者承擔?您怎麼理解?
黃奇帆:我認為這是大家沒有理解房産稅是財産持有環節稅的定義,過去房産稅總被認為在買賣過程中將負擔轉嫁給他人,對炒房者來説沒有約束,今天買下來之後把這些交易稅收在炒作時炒到下一波,有人接盤。要知道房産稅這件事是持有環節的稅,這個意義上講,收房産稅對於老百姓的消費習慣、炒房習慣會有所遏制。
只要是有産權的獨棟住宅一樣收稅
經濟觀察報:重慶在房産稅徵收過程中如何做到盡可能公平?比如有些大學給一些高端人才提供獨棟別墅,包括政府有可能給一些幹部提供獨棟住房居住,對這部分獨棟房子如何徵稅?
黃奇帆:首先,如果是普通住房,存量不相關,增量不相關。如果是政府官員,就我印象而言,政府官員的住房,如果是有産權的房屋,是沒有別墅的;重慶政府還沒有到哪個部門、哪個局長分房子,是把別墅分給他當産權房,如果這個房子作為公房,根本就是沒有給他,不是他家的私産。即使真有,對不起,一樣收稅。
對於大學聘用的教授,可能有住高級公寓的,但住獨棟別墅的,似乎沒有這樣的情況,如果真把別墅分給教授,成為産權房,一樣收稅,沒有特別的,就這樣簡單。
第一財經日報:重慶市房管局在一個多月前把房屋交易的計價方式由以前按套內面積計價改成建築面積計價,這個調整是不是為了擴大房産稅的應稅面考慮?如果是,每年能夠因此增加多少稅收?如果不是,為什麼要把10年前通過各種努力和國際接軌的套內面積計價改成建築面積計價?
黃奇帆:可以説,全世界的房地産買賣以建築面積為準,中國從沿海到內陸都是這樣,重慶以前也是建築面積,有一段時間搞成套內面積,大家感覺下來面積大一點,多一點,説起來價格怎麼划算一點,其實心理作用,一模一樣。作為一個統計方式,與全國同軌,都是一樣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糾正了我們原來的做法,市政府完全支持贊成,這件事對我們高檔房産稅計價是計量基礎,但是它的調整不是為了房産稅,是為了和國際慣例、國內慣例接軌。
存量別墅徵稅價格分兩類評估
騰訊大渝網:重慶存量別墅徵稅價格如何界定?
黃奇帆:有三個考慮:一是重慶目前別墅的量,不管是存量還是今後要造的量還不算很多,重慶是新興發展起來的城市,和沿海發達地區很不相同。首先是存量別墅量總的不算多,我們算了一下大概有2000多棟;其次,這2000多棟大體上都是在這十年裏交易的,它的計價基本在,價格比較清晰。我們可以根據一個原理評估,評估有兩類,一類是這個別墅這幾年有沒有進行二手房交易,如果一個別墅區有300棟別墅,十年前的價格是7000元/平方米,最近兩年的交易價變成1.3萬或者1.5萬元/平方米,就以現在的交易價匡算。一類是如果完全沒有交易價,這300棟別墅十年前大家買了,十年之後誰都不賣,沒有新的交易價,我們可以以原來的交易價加這十年重慶房價的平均增長率,因為十年前我們也有均價,現在也有均價。比如現在的均價是5000元/平方米,以前均價是2000元/平方米,如果均價漲了兩倍,別墅計價理所當然也漲兩倍,但這裡面有一個系數,系數請專家論定,國土局局長在這裡,到時候可以發佈系數統計。
張定宇(市國土房管局局長):我們的一些細則會發佈出來。
陳和平(市政府秘書長):我們28日會將《徵收辦法》和《實施細則》在媒體上公佈出來。
香港大公報:市長之所以選擇今天這個日子發佈房産稅徵收政策,除了國八條之外會不會是財政部和相關部門給予重慶特別批示的黃道吉日?
黃奇帆:首先,國務院昨天出臺了八條措施,作為地方政府今天這時候發佈這項政策,應該是對國務院八條措施貫徹落實的呼應。其次,我們也想過,今天再不出,再過幾天要過春節了,一去就是半個月,最近社會上對房産稅的討論很熱鬧,由於重慶政府沒有把房産稅的方案、細則具體地告訴大家,許多討論有點兒以訛傳訛,比如説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是要收稅的,如果再不向媒體講清楚,春節期間各方面以訛傳訛,反而把很神聖、負責任、很合理的事變成八卦新聞,和我們真正的方案無關,我們覺得不能再等了。第三,可能大家覺得增量要收稅,現在買了算存量,如果再猶豫不決會引發投機心理,所以該出手時就出手。
農民日報:房産的價值包含土地的價值和地面建築物的價值,房價很大程度源於土地出讓金推高,具體徵收房産稅收怎麼把兩者分開,如果不分開,我們城鎮土地使用稅已經交過,是不是有重復徵收的嫌疑?
黃奇帆:這是一個容易糊塗,容易混為一談的問題。首先,不管國內還是國際,土地所有者對土地的轉讓、出讓、出租、買賣,都有權收費,不管土地是私有還是公有。其次,房産稅是一個政府作為國家機器對社會資源配置時形成的稅,不存在房産稅和土地出讓金或者土地費之間的摩擦,沒有重復的概念,這是基本的原理。
每年徵收一次
徵稅時間定為每年10月1日至31日
日本媒體:房産稅如何徵收?外地人在重慶買第二套房要徵收,針對外地人怎麼徵收?
劉有恒(市地稅局局長):徵收時間應該是從今天發佈之後,從明天開始徵收房産稅,房産稅政策出臺,納稅對象確定之後每年徵收一次,徵收工作是稅務局按照政府令的有關規定、範圍、對象徵收。對存量房,根據國土部門提供的徵收對象徵收。再就是增量房,符合前兩年均價的對象,我們在其買房時要對其徵收,所以對存量和增量採取不同的辦法。
兩個來源確定之後鎖定的納稅對象,納入我們的監控範圍,每年對其徵收,每年到了徵稅時通過各種手段告知被徵收對象,通過公告、信函,甚至上門告知他的納稅義務,應該納稅的稅額。在徵收環節上,我們把徵收時期定為每年10月1日~31日作為徵期,徵收實行屬地化,納稅人在什麼區縣就在什麼區縣範圍徵收,我們也採取特殊方式,對特別集中的地方採取上門服務的方式。 據重慶日報
釋疑
今起到年底買房 建面單價超9941元要徵稅
①本次房産稅試點的區域有哪些?
本次房産稅試點的區域為主城九區,包括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含北部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
②本次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政策的徵收對象包括哪些住房?
本次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政策的徵收對象包括以下三類住房:
一是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二是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三是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産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③什麼是獨棟商品住宅?
獨棟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産商品房開發項目中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墻、無連接的成套住宅。
④在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具體指什麼?
無戶籍是指無重慶市戶籍,無企業是指在重慶市無獨資、絕對和相對控股的經營實體,無工作是指不在重慶市的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團體,各類企業等經營實體就業。
⑤主城九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如何計算?
主城九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是指對主城九區全年交易的各類新建商品住房按建築面積統計的平均成交價格,由國土房管部門于次年1月在其網站上公佈。
⑥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如何確定?
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按照我市國土房管部門公佈的上兩個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均價算術平均計算。
例如:2009年、2010年我市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分別為4179元/平方米、5762元/平方米,因此,2011年上兩年度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為:(4179+5762)/2=4970.5元/平方米;2011年上兩年度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的2倍為9941元/平方米。
即: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間,凡購買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單價在9941元/平方米(含)以上的住房均屬徵收對象。
⑦房産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本次房産稅稅率採取分檔稅率:一是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二是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⑧應稅住房免稅面積如何規定?
納稅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一套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其中: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暫行辦法》施行前的獨棟商品住宅,允許納稅人選擇一套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⑨扣除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如何認定家庭情況?
按《暫行辦法》規定,家庭是指由應稅住房的納稅人和與其共同戶籍的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
⑩如果第一套應稅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應稅住房是否可繼續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積?
不能,按《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家庭只能享受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11}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交易單價 稅率
其中: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免稅面積
舉例:
1.存量獨棟商品住宅應納稅額計算。假設某家庭擁有的第一套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建築面積為400平方米,交易單價為16000元/平方米,其納稅額為:(400-180) 16000 1%=35200元。
2.新購高檔住房納稅額計算。假設某家庭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間,新購了一套符合扣除免稅面積的應稅住房,其建築面積為180平方米,交易單價為10000元/平方米,其納稅額為:(180-100) 10000 0.5%=4000元。
3.應稅普通住房納稅額計算。假設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間的應稅普通住房建築面積為80平方米,交易單價為7000元/平方米,其納稅額為:80 7000 0.5%=2800元。
{12}應稅住房納稅在以後年度徵稅時或産權轉讓後是否重新確定計稅依據?
應稅住房計稅價值為房産交易價。
應稅獨棟商品住宅和新購高檔住房在以後年度納稅或産權轉讓時,其計稅交易價和稅率不變,仍按首次確定的計稅交易價和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轉讓後,仍屬徵稅對象的,根據新的交易價確定稅率並計算應納稅額。
{13}應稅住房什麼時間開始計稅?
個人住房房産稅的計稅時間從取得應稅住房産權的次月起。稅款按年計徵,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14}個人房産稅繳納時間及地點是如何規定的?
個人住房房産稅按年徵收,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納稅人申報繳納。應稅住房轉讓的,在辦理産權過戶手續時一併徵收當年個人住房房産稅。
個人住房房産稅的納稅地點為住房所在地。納稅人有多處應稅房産,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應按住房的坐落地點,分別向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5}新購新建商品住房為裝修房的,這部分價值是否扣除?
新購新建商品住房為裝修房的,這部分價值在計稅時予以核定扣除。
{16}哪些應稅住房不予扣除免稅面積?
1.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不予扣除。
2.納稅人家庭擁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應稅住房不予扣除。
相關
上海試點房産稅
人均超60平方米開徵
據新華社電 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當日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從1月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産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辦法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即:對居民家庭新購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産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産稅。
房産稅將逐步推向全國
據新華社電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27日就房産稅改革試點有關問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總結試點經驗後,將適時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國推開的改革方案,條件成熟時,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擁有的住房徵收房産稅。
其他國家怎樣徵房産稅?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上有13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住房徵收房産稅,通行的做法:一是將房産稅作為調節收入和財富分配的重要工具,對個人住房在保有環節每年普遍徵收,對低收入家庭、困難群體的住房給予減免稅。二是收入歸屬地方政府,主要用於教育、衛生、消防、治安及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服務支出。三是多以評估值為計稅依據。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是以某一時點房地産的市場價值為基準,採取批量評估的方式確定應稅房地産的計稅價值,並根據房地産市場變化情況在一定年限內實施重估,如香港就每年實施重估。四是大多實行比例稅率。在多數國家和地區,地方政府都有權根據本地情況確定具體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