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0日 09: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日報
“積分換禮不如以前給力了”、“信用卡積分被貶值”、“信用卡積分是‘雞肋’還是‘雞腿’”…… 隨著春節臨近,消費者刷卡數額開始增加,信用卡積分購買力下降成為刷卡族熱議的話題。記者在多家信用卡網上銀行積分換購網頁看到,部分銀行先後調整了各自信用卡積分兌換商品的比例,即相同的商品現在需要付出更多積分。記者看到,在這些積分貶值的銀行,目前積分在1萬分以內幾乎換不到禮品,積分在1萬至2.5萬分之間的,能兌換的禮品大多為香皂、面巾盒、水杯等這些不值錢的“小東西”。積分貶值不多的銀行,積分能夠換購的商品品種卻大大減少了。
積分“含金量”縮水沒出圈
記者在工商銀行(601398)信用卡網站上看到,去年12月16日至31日,該行信用卡持卡人使用1.8萬信用卡積分,可在北京、上海等12個城市的22家萬達影院兌換電影票一張,而2008年工商銀行在深圳推出的信用卡積分活動中,9000到15000積分即可兌換一張電影票。
分析人士對此指出,信用卡積分貶值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目前銀行的信用卡業務已經到了衡量投入産出比的階段,盈利的要求使得很多銀行都在儘量降低費用支出,特別是那些信用卡發行數量相對較少的銀行,量入為出的壓力更大;二是,由於信用卡開始普及,信用卡刷卡商戶的回佣率一直在緩慢下降;三是,由於物價上漲等因素,某些發卡銀行需要支付更大成本獲得這些兌換商品。雖然信用卡積分貶值已成事實,但業內人士稱,目前國內信用卡基本實行的是“刷卡消費1元等於0.0020元禮品”的標準,相當於1000元只能換2元的禮品。“參照國外銀行的信用卡營銷模式,只要不低於0.2%,這種兌換仍處於正常範疇。”
條款“有埋伏”銀行不違約
目前,銀行調整信用卡積分兌換規則是否存在違約,這是很多持卡人提出最多的疑問。利得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許健向記者表示,“銀行單方面提高禮品積分兌換是否侵害消費者的利益,這要看銀行是否把信用卡積分調整寫入了合同。” 而據記者了解,目前各銀行信用卡與客戶簽訂的條款裏都有“各項積分兌換項目、兌換標準、兌換規則均以兌換當時最新積分兌換手冊或禮品目錄為準”之類説明。“因此,銀行單方面調整並未違反法律相關條款規定。”許健律師表示。“即便如此,銀行也並非沒有任何法律責任。”許健律師認為,積分的貶值、優惠的縮水、兌換標準的提高等這類情況,銀行應提前告知信用卡客戶,部分銀行的信用卡積分年底清零,如果集中到12月才告知消費者,就有欺詐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