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9日 07: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新年伊始,北京、重慶、江蘇三省市陸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這或許預示著自2010“最低工資增長年”之後,最低工資標準又將開始一輪新的提升。專家提醒,應基於就業等各種情況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漲幅,力求避免最低工資提高上的“大躍進”。
再現增長潮
與去年一樣,“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成為今年地方“兩會”的關鍵詞之一。
深圳“兩會”上,鄭學定等9名人大代表建議,深圳市政府應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他們認為,深圳市目前110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太低,未達到國際上通行理論的標準。
上海、北京等地的“兩會”上也提出財政支出要向民生傾斜,而“有福利的增長”成為各地經濟發展的新目標。
1月17日,北京市政協會議的小組討論會上,北京市工商聯副主席、市政協委員李少華“不同意北京市繼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觀點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李少華所言的背景是:北京市于2011年1月1日起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960元提高到1160元。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00元提高到960元。
而在17日的政協小組會上,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會人員表示,北京還將加大最低工資的調整力度,“十二五”期間,北京的最低工資將達到職工平均工資的40%。
北京市政協委員們關於“要不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爭論其實正體現了目前政府在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上面臨的兩難境地——提高最低工資有利於改善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但同時也會使部分用人單位工資成本增加和效益減少並最終影響就業。
儘管有此兩難,但從被稱作“民生規劃”的“十二五”規劃以及去年確定的2011年工作重點來看,增加勞動者報酬已經成為既定方針。下一步需要的是如何具化目標並落實到位。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預計,2011年中國整體經濟態勢向好,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可能將在原有水平上繼續增長。
他分析稱,最近幾個省市打破慣例,在年初就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主要基於近期物價上漲較快,需要切實保障低工資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同時考慮到社會平均工資穩定上升、就業狀況沒有明顯惡化等原因。
小企業執行難
2010年,全國22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陸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提高幅度近30%。標準是提高了,執行情況如何呢?
據蘇海南介紹,目前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較好,但部分小企業的執行情況還不理想。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做的統計,全國中小企業的經濟總量大概佔到企業經濟總量的60%,中小企業的數量佔到99%以上,就業人數佔到80%左右。
去年,各地在公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幅度後,紛紛採取了各種措施督促落實。比如湖北省,對未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且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單位,實行行政處罰;對嚴重侵害勞動者最低工資報酬權的行為,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檔案,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山西則規定,勞動者可以通過政府公佈的投訴電話舉報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
但具體執行情況並不樂觀。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儘管各地頻頻提高最低工資,但從他了解的情況看,農民工工資並沒有明顯增加。
黃樂平介紹,部分用人單位採取了多種對策來應對最低工資標準提高。比如網絡上熱議的“被加班”、“隱性加班”。某些用人單位則有意混淆最低工資構成,將食宿補貼、特殊工作津貼等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也折算為工資,或者通過延長工作時間、提高勞動定額標準等辦法變相降低工資,導致實際工資水平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中國勞動爭議網以《最低工資上調 水漲船不高?》為題製作的專題顯示,上述狀況確實不同程度地存在於部分中小企業中。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表示,由於目前勞動監察機構建設不完善,人力不足,因而要對為數眾多的小企業進行督察困難還比較大。
該專家表示,小企業執行難一方面在於部分企業主與員工分享利益的觀念較弱;另一方面,也是由於部分小企業的利潤率確實太低,工資成本的增加使其面臨經營困難。
去年最低工資增長潮中,全國人大財經委在調研收入分配狀況時曾提出,可採取“化稅為薪”的辦法,通過減稅提高部分經營困難企業的工資支付能力。
追求合理增長
面對可能到來的第二波最低工資標準增長潮,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與貧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實提醒,各地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必要的,但是要注意在保證就業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以不影響就業為宜。
李實認為,就業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核心。失業對收入的影響遠遠大於低工資。因此,應該根據就業狀況和勞動力供應情況合理地確定最低工資標準。
李實建議,各地應該對當地工資分佈狀況和中小企業利潤情況作認真調研,來確定最低工資提高的幅度。
“提高最低工資是好事,但必須有科學的調研論證,不能拍腦袋。”李實表示。
歐洲工會研究院資深研究員貝拉 加爾戈茨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曾表示,合理的最低工資增長只會減少社會不公平,不會減少就業。
鋻於此,各地政府更需要花精力解決的是如何科學確定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並通過加強監督保證落實。這其實比盲目提出一個過高的最低工資標準卻無法保證落實到位更有價值。
業內人士認為,確定合理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個重要途徑是通過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使得最低工資標準能夠反映勞方和資方的共同意願,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工資水平由資方單方面確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近日發佈的《關於採取有效措施緩解當前部分地區就業結構性短缺問題的通知》中,提出要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形成工資公平決定機制,保障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
2011年,最低工資的合理增長和切實執行將是勞動者最渴盼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