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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7日 08: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日報
國稅總局通知房産原值應包含地價
分析人士稱:國稅總局新政欲與房産稅試行統一口徑
新舊兩年交替之際,不時有房産稅傳聞出爐。2010年,樓市調控政策很“給力”,房價卻未能如願下行。12月份,這邊一線樓市量價“比翼齊飛”,那邊是房産稅徵收傳聞“卷地而來”。
日前,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在按照房産原值計算徵收房産稅時,無論會計如何核算,房産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
1月6日,《證券日報》記者採訪了多位地産分析師,據他們看來,上述政策對房地産市場並無實質影響,不過卻可能是為即將試行的房産稅在口徑上達到一致而進行的重新界定。
2011年樓市調控房産稅“開篇”?
自“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提及要穩步推進房産稅改革、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以來,房産稅就成為市場關注熱點。滬、渝兩地遞交了試點方案,卻遲遲未有官方結果。猜測之餘,一份“山寨版“的房産稅徵收方案操作細則草案已經開始在網上流傳。
有報道稱,2010年的最後5天,上海市以連破千套的火爆行情結束。其中,2010年12月31日,上海單日成交量就高達1418套!2010年12月,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積為140萬㎡,環比增加了47.37%。而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2日的跨年一週,上海商品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達到2.642萬元/㎡,環比上漲7%,達到2010年全年次高價位。
有業內人士指出,上海樓市在跨年一週出現大幅反彈的推手之一,正是房産稅的相關傳聞。2010年兩度樓市調控,專家紛紛稱政策已經很“給力”,而遲遲未曾落下的“利劍”正是房産稅。年底樓市量價齊升,購房者一邊“出手”,一邊“觀望”,正所謂草木皆兵。
與房産稅試行統一口徑?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中,規定對按照房産原值計稅的房産,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産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産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産原值的地價。
為此,1月6日,方大證券地産分析師周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國稅總局發佈的《通知》對目前房地産市場的整體影響不大。在他看來,上述《通知》在徵稅範圍上未發生改變,對住宅市場更是沒有什麼影響,更多的是對稅收徵收“漏洞”的一種補充性質。
同日,《證券日報》記者採訪了東興證券地産分析師鄭閔鋼。他認為,上述政策的出臺是將原有的政策更加的細化和明確。對於一些未將地價計算進去的商業用地,而存在的賬面價值被低估的現象,通過上述政策進行一個具有補充性質的界定。而目的就是,鄭閔鋼猜測,“與未來即將試行的房産稅口徑達到一致”。
進一步的,鄭閔鋼認為,房産稅的出臺更應該是出於更為長遠的角度考慮,而不僅僅是作為調控手段來推行。因此在他看來,房産稅的未必會倉促出臺,而是在配套政策環境都更為完善的條件下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