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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1日 1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住建部問責保障房
李樂
2011年初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專門針對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問責機制,已經基本成型。
2010年底,全國住建系統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在該次會議上,住建部部長姜偉新稱將對調控政策落實不力的地方政府進行處罰。不過,在此之前,對於不能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務的地方政府處罰機制的文件,已經基本編制完成,會簽之後將上報國務院。
在此之前,住建部總計安排了1500萬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希望藉此對全國1500萬戶低收入群體的居住問題進行“全覆蓋”,而在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地方政府財政力量承擔的背景下,住建部亦希望這樣的問責制度,能夠對地方政府形成足夠的威懾。
問責機制完成
2010年5月19日,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全國各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分別和住建部簽訂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下稱“責任書”),這份“責任書”中規定的任務,將成為日後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政府問責的依據所在。
2010年12月30日上午,接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消息人士稱,住建部會同監察部,已經基本完成了對保障性住房問責機制相關行政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並具備向國務院彙報的條件。同日下午,住建部官員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但對於發佈的時間,他表示,“要以國務院的安排為準”。
記者了解到,這份文件當中,包含了各項針對性的“處罰規定”,而這也是該份文件需要由住建部和監察部共同起草會簽的原因所在。而在2010年11月前後,該份文件的初步起草工作已經完成,隨後的一個月中,由監察部、住建部聯合修訂、會簽,從而使其具備上報國務院待批的條件。
該份文件中包含的問責機制包括,對未能按照“責任書”完成保障性住房開工任務、竣工任務、資金到位任務等指標的地方政府,採用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約談地方政府主要行政負責人、推遲暫停保障性住房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等處罰,對於情節嚴重,整改期內未按要求進行整改或者整改未達標的,對主要行政責任人記行政處分等。
在此之前,對於地方政府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務的考核,尚未有明確的對應罰則,相比于國土資源部對違法土地者轟轟烈烈的問責,住建部保障性住房問責機制的威懾力稍顯孱弱。
“這項機制的建立,得到了國務院分管領導的認可和支持,2011年,住建部將依據這份文件,陸續展開相關的核查、檢查工作,對於未完成任務的城市,視情況、原因,給予對應的處罰甚至是處分。”前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稱,而對此,前述住建部官員表示,不便表態。
“1500萬套”邏輯
在一併向國務院彙報關於保障性住房問責機制的同時,住建部亦對2010年1~10月的保障性住房開工、竣工任務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彙報。
住建部在彙報中表示,截至2010年10月,以開工面積指標考核,比對責任書,地方保障性住房的開工面積已達100%,已完成任務。而以竣工指標考核,則完成責任書總量的60%,由於目前的最新統計數據尚截至2010年10月,因此,開工面積指標地方基本可以確定為超額完成,而竣工面積,亦可基本完成任務。
“一年580萬套的指標肯定是完成了。”住建部官員向記者表示。而2010年11月份,住建部再次要求地方政府上報2010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並在下達的指標中,規定了1000萬套的總量,要求地方政府以此為原則安排、認領建設開發任務。
如是一來,兩年之內的任務如果全部完成,則全國保障性住房的供應總量,將首次達到1580萬套,而這一數字,恰是全國範圍內,低收入困難家庭的總量,這意味著,至少從數量的對比和對應上,保障性住房完成了對低收入居住困難家庭的全覆蓋。
“這是住建部的一個硬指標任務,所以才會如此推進問責制度的建立。”前述消息人士稱,但是,住建部的官員對於這種説法,拒絕予以評價。
2010年末,國家審計署對全國各地保障性住房的資金投入狀況,曾專門進行過一次審計,該項審計的結果,似乎可以側面佐證住建部急於獲得問責尚方寶劍的原因——審計署的專項審計結果顯示,以北京為代表的多個城市,未按照規定,將土地出讓金中30%專項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或者比例不足。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告訴記者,在土地供給總量不足或有限的情況下,部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使之傾向於優先供給商品住宅與商業地産用地,而最大限度地壓縮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地價與房價高企的情況下尤其如此。
“土地財政”危機
據相關統計,2010年全國58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總投資計劃是8000億元。簡單推算,2011年1000萬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大約需投資13800億元。
目前,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為三大塊:中央財政支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0%的土地出讓收入。2010年中央財政投向保障性住房的資金共計792億元;此外,2010年住房公積增值收益可補充廉租房資金約400億元左右。
中國指數研究院數據顯示,前11個月,北京、上海等地的土地出讓收入已經突破千億大關,較2009年漲幅均超過50%;天津、大連等地緊隨其後,即將跨入“千億俱樂部”。預計2010年土地轉讓收入將突破2萬億元,相應提供2000億元保障性住房資金。
三大資金來源下,保障性住房建設仍然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國務院此前已批准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試點,已經確定了北京等28個城市作為試點城市。
根據測算,2010年住房公積金扣除必要備付資金後的沉澱資金達6800多億元,試點工作不僅可以在短期內開拓保障性資金來源,而且相比于購買國債也可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收益率,未來仍然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此外,有關專家表示,土地增值稅或可成為地方政府補充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
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高級研究員回建強則表示,作為市場主體的開發商也有參與公租房建設的動力。在融資方式上,REITs(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是近年來我國一直探索的方式。
回建強介紹説,相對投資商業地産REITs,公租房REITs有政府的支持,有現實的需求,資金相對穩定,如果政策支持力度大,資本市場的接受度將很快得到擴展。
此外,在公租房建設上,上海市或將引進保險資金和企業年金。據透露,上海市政府曾與太平洋保險、中國人壽等保險機構接觸,這些機構表現出較大的興趣。
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研究員楊紅旭向記者表示,保險業資金或其他資金投入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是一種市場行為,只要建保障性住房能夠取得一定收益,就勢必會吸引大量資金進入。
保障性住房大規模建設的困境並非在於資金來源,關鍵在於部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使之傾向於優先供給商品住宅與商業地産用地,而最大限度地壓縮保障性住房用地。
巴曙松表示,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最大成本來自於土地出讓金收入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