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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掉進中等收入陷阱 分配不公致貧富差距大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3日 0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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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除了討論確定2011年的宏觀經濟政策,還討論了此後五年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諸如經濟發展轉型、收入分配不公、教育醫療等民生問題。公眾和輿論對加快改革推動經濟轉型,可謂期望殷殷。

  中國改革正處於十字路口。近年來,勞動收入增長緩慢,貧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社會上對黨政機構和壟斷企業的高收入非常不滿,民眾的“被剝奪感”強烈,危及社會穩定;同時,勞動者收入偏低,居民消費率持續下降,也制約了經濟轉型。

  目前,中國人均GDP接近4000美元,已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如何改變多年來城鄉收入差距持續拉大,行業、區域等收入懸殊問題,如何解決勞動報酬嚴重偏低,防止財富向權力部門和壟斷部門集中,是對決策者的嚴峻挑戰。

  12月4日至5日,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在海口市舉辦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國際論壇上,來自國內外學術機構、政府部門、民間組織的專家學者和官員300余人,就中國當前收入分配改革做了廣泛而切實的討論。

  謹防“中等收入陷阱”

  中國正在向著現代國家邁進,2010年GDP總量已超越日本,穩居世界第二。如果沒有意外,未來二三十年,中國經濟增長依然會保持較高速度。這意味著,中國在經濟總量上將逐步縮小與美國的差距,並躋身發達國家之列。

  近年來,中國人每年創造30多萬億元的國民財富。這些財富,如何在政府、企業和居民之間合理分配,如何讓勞動收入與經濟增長的速度相匹配,同時不斷增加財産性收入,卻是個制度選擇問題,政府責任重大。

  不同的經濟體制,不同的制度安排,會對財富的分配造成重大影響。與會專家一致認為,中國當前收入分配形勢嚴峻,分配不公已成為主要矛盾。如不能根治,必將危及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墜入“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國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後,由於分配不公、收入懸殊而導致經濟和社會發展陷於停滯,社會出現政治動蕩和不穩定,無法轉為高收入國家。近40年來,凡墜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幾乎都有嚴重的分配不公。

  最突出的是,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區域之間,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拉大。

  多年來,城鄉居民的收入比一直保持在3.3以上,並未有縮小的跡象。而據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小魯估計,2008年,全國10%最高收入組家庭的實際收入是10%最低組的55倍,而城鎮收入最高和最低的家庭相比,差距由2005年的9倍擴大到31倍。

  同時,勞動報酬嚴重偏低。經濟學家、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據省際收入法GDP構成數據計算,1990年中國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為53.4%。2001年該比例降至51.4%,2007年則只有39.74%。七年間,中國勞動報酬佔比下降了11.66個百分點。

  中國還存在大量的“灰色收入”。王小魯研究發現,近年來中國“灰色收入”規模急劇擴大,增速也很快,2008年中國“灰色收入”粗略估計為5.4萬億元。與2005年相比,三年內增長了近1倍,遠高於GDP增速。

  按國家統計局的口徑,中國的基尼系數(衡量收入差距)已接近臨界點。如果再計入“灰色收入”,中國的收入差距則早已陷入了警戒區。中國距離“中等收入陷阱”並不遠,收入懸殊危及社會和諧,並非危言聳聽。

  根源在於改革滯後

  對於當前的收入差距懸殊,學者們指出,儘管成因複雜,但市場化改革不徹底、要素價格改革滯後、政府改革不到位是體制根源。

  國資委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熊志軍認為,收入差距懸殊,主要成因有三:第一類,人的先天稟賦與後天努力不同,按市場經濟的分配原則,自然會有差距,這很正常;第二類,由於改革不徹底,“制度漏出效應”産生諸如“灰色收入”等;第三類,由於區域發展不平衡和改革不平衡所造成的差距。後兩者都是不正常的。

  宋曉梧指出,目前中國勞動報酬過低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勞動力資源配置轉型不到位,勞動力市場運行不規範,市場機制沒有充分、合理髮揮作用的結果。對此,政府可以有所作為,必須有所作為。”

  舉例而言,由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醫療保險改革滯後,黨政機關公務員至今實行退休制度、公費醫療。加上1998年以來,機關事業單位多次漲工資,與企業職工的實際工資差距越來越大。近20年就提出了,機關養老保險體制未能實質性改革。

  同時,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國有行政性壟斷行業,諸如一些大型央企,把國家財富企業化,職工收入大幅增長,與其勞動貢獻並不匹配。就行業而言,平均工資差距已從2倍左右擴大到6倍以上,但壟斷行業改革不進反退。

  財稅體制改革不徹底,政府收入比重過高,也是重要因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倪紅日指出:“即使按最保守的口徑,中國各種稅收加上非稅收入,各級政府拿走了GDP的三分之一還要多。從國際比較看,這一比例也並不低。”

  按倪紅日的計算,如果把中國各級政府的收入全算在內,大概佔中國當年GDP的33.36%。同時,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計算,2008年中國稅收佔GDP的比重為18.03%。如果加上土地出讓金、各種收費等,中國的宏觀稅負並不算低。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中國當前的收入分配問題,確實有市場的因素,但重要的是政府因素。政府改革滯後,行政成本過高,無論是對初次分配,還是對二次分配,都有消極影響。

  一些學者指出,收入分配,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政治體制改革不徹底,權力缺乏監督和制約,參與市場活動,與資本相結合,獲得了很多不當利益。這是當前貧富差距拉大的制度根源。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近20年來,勞動者逐步被邊緣化,同時國民財富加速向政府集中、向資本集中、向壟斷行業集中。這正是政治博弈的結果。有數字顯示,在壟斷行業任職的人群佔全國就業人群的8%,但是拿走了全國工資中的一半。

  當前,決策者更多是把擴大消費和緩解政治壓力當作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目標。但是,學者們指出,當前的收入分配問題,主要不是“分配不均”,而是“分配不公”,也即“同工不同酬”、權力參與分配的問題。這是個當前政治結構的必然結果。

  政府如何有所作為?

  宋曉梧指出,在初次分配領域,中國有很多事情可做。比如,要提高勞動報酬,就必須“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上下功夫”,加快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建設,加大行政性壟斷行業的改革,健全集體協商機制,健全勞動法律法規並嚴格執行。

  有的學者提出,應把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作為量化指標,納入“十二五”規劃。宋曉梧則擔心,在當前政治體制下,這很可能變成行政手段強行漲工資,層層下達指標,變成政府干預企業自主權的遊戲。

  四川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郭正模也指出,有人提出要依靠行政手段,每年按20%的增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以此來實現“收入倍增計劃”目標。這是缺乏科學依據的。因為這實際上是工資管制,是政府企業市場交易行為的干預。

  熊志軍指出:“解決當前的收入差距問題,不能籠統地談,只能靠加快市場趨向的改革。如果籠統地談收入分配,有可能造成該管的沒有管住,反而把我們應該建立的市場機制管得扭曲了。”

  今後,重點是消除因“制度漏出效應”造成的收入差距。30多年來,中國作為轉型經濟大國,十幾億人創造的財富存量和增量相當大。在轉軌過程中,由於制度、體制的不完善,巨大的財富就從制度縫隙裏漏出,造成收入差距懸殊,政府必須有所作為。

  諸多學者指出,收入分配要公平,必須推進要素和能源資源價格改革。目前中國很多要素和資源諸如農村土地、信貸資金、水、電、氣、煤等資源,至今都沒有完全進入市場。抑制了農民等要素所有者獲取財産性收入,也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均。

  遲福林認為,“十二五”時期,必須把“民富優先”作為戰略目標,應在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框架下,制定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的整體方案。同時,應把行政體制改革與國有資本配置改革聯動,更有效地調節收入分配。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建議,未來應把“政府全口徑收入不超過GDP的30%,黨政公務開支不超過財政收入的15%”納入《預算法》,作為“紅線”控制住。只有控制住政府收入和支出,老百姓才能有更高的收入。

  倪紅日認為,當前中國宏觀稅負並不低,“十二五”期間,不能再提高,應穩定稅收佔GDP的比重,穩定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同時,再調整財政收支的結構,更多向民生領域傾斜,縮小收入差距。

  有學者指出,既得利益集團已成為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最大障礙。汪玉凱認為,當前,圍繞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公眾與既得利益集團之間實際上存在嚴重衝突。為防止既得利益者利用手中的權力影響改革政策的制定,必須加快行政乃至政治體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