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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000畝土地舊賬懸疑 政府企業間展開博弈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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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的法院裁決為何不被認可?政府企業間展開多輪行政、司法博弈

  李秀中

  “這在十幾年前是沒有人要的土地,都是荒山。”雲南富達租賃公司(下稱“富達”)總經理穆路指著山嶺上的一片工地向記者介紹。

  如今,開發商中豪置業在這裡修建起數十棟廠房,號稱建設“新螺螄灣”配套小商品加工基地。基地展示中心的人士介紹,一期40多棟10月招商完畢,2期11月23日開始招商。

  這片荒山位於昆明東南部的呈貢縣,被稱為“中國花卉第一縣”,是昆明市未來發展的中心,昆明市政府將搬遷到這裡。

  土地隨著城市的擴張不斷增值。穆路指的這片荒山約5000畝,並聲稱對這塊土地擁有使用權,但開發商卻是中豪置業。

  無法阻止基地建設的富達稱寄託于司法公正。目前,圍繞這片5000畝荒山之爭,富達、呈貢縣等數方展開了多輪行政、司法博弈。

  土地博弈

  如果不是中豪置業的介入,富達號稱要在這片荒山上建設“昆明國際社區”。

  2008年8月8日,富達與合作夥伴香港美邦集團向土地使用的行政管轄單位——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提出了商業開發的《立項申請》。2008年10月24日,昆明市政府某高層領導批復同意富達利用該土地使用權進行商業開發。

  為此,2008年11月17日,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與富達和香港美邦集團簽訂了利用5000畝土地進行“昆明國際社區”項目20億美元、387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投資協議》。

  富達認為,昆明市政府及經開區管委會從行政上確認了富達擁有該地塊的使用權益。

  富達董事長穆輝提供給記者一份與昆明市經開區簽訂的投資協議。協議內容確認,“項目用地面積為乙方(富達和美邦)所持荒山土地使用證使用範圍內(扣除有爭議部分及與規劃衝突且無法調整部分)及周邊可利用土地。甲方(經開區)確保3500畝、力爭5000畝作為該項目用地,其中確保2000畝、力爭3000畝建設用地(以規劃、土地部門的最終批准)。”

  該協議甲方由經開區管委會主任張寧簽字,該項目也曾得到上述領導簽字同意。然而,該項目之後就發生了變更,雖然原先政府承認其擁有的荒山土地使用權。

  穆輝説:“這是因為來了浙江老闆,要搞小商品加工基地,看中了這塊地。”

  所謂浙江老闆指雲南中豪置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豪置業”),由浙江芬莉集團董事長劉衛高等25位股東發起成立。這些股東都曾在江蘇省宿遷市等地有大量投資。

  2007年年底,被輿論稱為“最具爭議的市委書記”仇和入主昆明,並掀起官員大招商活動。在此背景下,中豪置業作為“引資重點企業”被昆明引進,隨後號稱投資30億元建設“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但因拆遷補償等問題引發頗多爭議。

  而上述小商品加工基地則是以“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配套項目建設。

  顯然,昆明市政府對該項目非常重視,並在2009年12月13日市政府會議上就明確:“按2010年1月1日公示掛牌螺螄灣國際商貿城小商品加工基地(一期)安排工作,同時准許企業可先期進場,開展前期工作。”

  但穆輝表示,如果昆明社區項目不能建設,富達仍然擁有這塊土地使用權,政府在進行土地收儲時,也應該進行補償,然而政府卻在未公示、未聽證的情況下,直接將該土地使用證撤銷。

  舊案再審

  11月17日,昆明市中院開庭再審這起6年前的民事案件。不過,蹊蹺的是,原被告雙方均未提出再審要求。

  原告富達的律師表示,此次再審違反民事訴訟法,他聲稱這是案外人作用的結果,而被告銀樂軋鋼廠法人代表李發坤也表示:“是紀委找我來開庭的。”

  案由還要從2004年8月12日説起,昆明市中院通過民事訴訟以《民事調解書》確認,富達獲得了被告昆明呈貢銀樂軋鋼廠(下稱“銀樂軋鋼廠”)用於借款抵押的5000畝集體荒山土地使用權和1.8萬平方米的房屋産權。

  爭議土地即文章開頭提到的那片荒山。事過6年之後,原被告均未對原審提出異議,為什麼又要再審這起案件呢?

  “現在我們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建起了小商品加工基地。”富達董事長穆輝表示,“政府撤銷了土地使用證,還強拆了我們的廠房。”

  富達提供的材料顯示,1996年4月和1996年5月,富達與銀樂軋鋼廠簽訂了軋鋼設備的融資《租賃合同》,並支付1250萬元,後者將上述爭議標的作為抵押物。

  由於銀樂軋鋼廠不能按期償還租賃款,2004年8月12日,富達在昆明市中院通過民事訴訟以(2004)昆民一初字第129號《民事調解書》確認,獲得了上述抵押物。

  穆輝認為,這一調解書,通過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富達對銀樂軋鋼廠提供擔保的土地和房屋不僅擁有擔保物權,同時擁有用益物權和財産所有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和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産管理部門若干問題的通知》,“人民法院製作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裁定送達權利受讓人時即發生法律效力。”

  李發坤也向記者表示,2004年他簽字同意了調解協議。隨後,銀樂因經營無法維繫在2008年破産,並撤銷了工商登記。而穆輝介紹,此後,富達開始辦理這5000畝土地以及1.8萬平方米房屋所佔用的128畝土地變更的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