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火車票作廢否全憑一張嘴?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3日 16: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鐵道部新規實施兩日,普通列車的旅客遲到即車票作廢,除非有“特殊情況”。這讓一些旅客很不適應:到底什麼情況能夠改簽,並沒有統一標準。昨日還有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起呼籲,建議鐵道部履行“對等責任”,在列車晚點時給予旅客一定補償。

  沒有細則工作人員難操作

  12月1日鐵道部開始實施新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沒趕上列車的旅客,車票當場作廢,除非“特殊情況經站長同意,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而按照以前的規定,列車發車後2小時內,旅客還可自由改簽更晚的班次。

  新規定實施以來,讓一些旅客很不適應:佛山打工者李先生僅遲到10分鐘,手裏281元的車票即成廢紙,惹得大男人當場落淚;不少旅客誤了班次無法改簽,只好失望地重新購票。也有聰明的旅客在路上堵車,一看時間不夠,到了車站就直奔改簽窗口,順利在發車前改簽到其他班次。

  什麼情況才可以改簽呢?記者在現場發現,車站值班站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若旅客誤點時間不長,只要理由充分,就可能獲得改簽批准;但若遲到兩小時以上,站長也愛莫能助了。

  “新規定裏沒寫明具體什麼情況就可以改簽,我們有時也頭疼。”廣州站現場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説,“就像有些法律出臺了,但是沒有實施細則,有個細化規定會更好操作。”

  春運期間或臨時變更規定

  改簽規則變嚴了,網友們有話説。“如果火車晚點,也一定要求賠償,同意的頂起來!”昨日有網友在新浪微博發出呼籲,至傍晚19時,這條呼籲已被轉發5208次。

  在廣東省消委會副秘書長江列華看來,這一提議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精神。他對記者説:“火車票是旅客和鐵路部門之間的合同,發車時間對兩方都有約束力。如果要求旅客必須按時趕到,遲到就車票作廢,那麼列車晚點開出,也應該給旅客相應的補償。”

  有網友拿民航作“橫向比較”:只要不是超低價機票,旅客誤機後一般都能改簽;飛機晚點時間長了,受影響的旅客都有補償,這比鐵路單方面限制旅客更合理。此外,同是鐵路系統的動車組有“特殊政策”,旅客若遲到可改乘當天其餘班次,“一寬一嚴”對比強烈。

  2011年春運即將到來,新規定會不會影響旅客出行?車站工作人員認為“應該不會”———此前每年春運,鐵路部門都會臨時變更改簽規定,火車開出後車票即作廢,因此新規定早在春運中實施過;再者,春運一票難求,旅客普遍會儘量早到。(記者曾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