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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3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最近有兩類新聞老百姓非常關心,一類是“穩定物價”,一類是“增加收入”。
一方面,多部委緊急出臺了一系列物價調控新政,僅國家發改委就為此五天內連發九文,調控力度前所未有。另一方面,各地“十二五”規劃相繼出爐,“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均被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其中,一些地方還明確提出“實施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力爭居民收入增幅超過GDP增幅”。
從長遠看,“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內容。從短期看,CPI持續走高(預計11月我國CPI漲幅可能超過10月的4.4%,達到年內峰值),意味著中低收入家庭的實際生活水平不可避免地下降。無論從哪方面看,呼喚加薪、普遍加薪都是遲早會出現的社會情緒。
不過,就像“財産性收入”不是每個人説有就能有一樣,“遲早加薪”雖然看上去很美,但卻難以迅速反映到大部分人的工資條上。畢竟加薪不能靠政府振臂一呼或行政命令實現,盲目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會讓一些人失業,而由政府出手給吃“公家飯”的人加薪又會進一步加劇社會不公。所以此時此刻,我們必須再次強調,要搞收入分配改革需要財稅領域先動,要實現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長需要各級政府&&“還富”。只有減輕競爭性行業企業的稅負,才能騰出空間給員工漲工資,只有以家庭為單位對民眾進行減稅,中低收入家庭才能更直接更快捷地改善生活。
多年來,我國“國”與“民”收入分配失衡,財政收入增幅數倍于GDP、也數倍于居民收入早就備受爭議。“十一五”期間,全國財政收入從3.9萬億元起步,以年均1萬億元的幅度增長。今年前10月,全國累計財政收入達70899.82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了21.5%。儘管財政部專家們對一些稅收項目的超高增長做了解釋,並強調這些只是“恢復性增長”,中國並不存在財政收入比重過高問題、不存在“國富民窮”。但有一點顯而易見,那就是政府完全具備讓利於民的實力。特別是在一些民眾非常敏感而對財政收入影響不大的稅收項目,比如個稅上,可改革的空間是相當大的。
自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我國一直推行積極財政政策,宣佈推進財稅體制改革、進行結構性減稅、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但從現實看,數易其稿的“收入分配改革指導意見”和“工資支付條例”至今難産,風傳已久的一攬子減稅方案(包括上調個稅起徵點)也不見有所動作。與此同時,相關部門的加稅傾向卻越來越嚴重:保護環境,要收車船稅;給樓市降溫,要收房産稅;帶個筆記本電腦回國,要收關稅;據説醞釀徵收的還有環境稅……每個稅種的增加,當然都有其“正當”的理由,然而無論專家們羅列出多少條加稅的好處,在稅費多見增項少見減項,加之水、電、油、氣價格紛紛上調的情況下,居民的消費能力和消費信心都必然受到打擊,作為拉動經濟三駕馬車之一的內需也必然有些不給力。
讓利於民、讓利於中小企業的減稅政策是一份民生答卷,檢驗的是政府肯多大程度休養生息、還富於民。與穩定物價相比,更能體現出政府的執政魄力和維護公平正義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