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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執行細則,要求從11月29日起,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面積低於28.81平方米的家庭,不得向二套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
新規要求,對11月29日(含)起新受理的首套自住購房者,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明確,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8.81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並且,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購買第二套住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另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貸款申請將停止受理。
北京中原分析認為,按照3人家庭計算,現有住房面積超過87平方米將不能使用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改善性需求,目前有意向用公積金貸款二套的客戶可能9成都將難以如願。北京此次率先出臺公積金貸款執行細則,嚴格了公積金貸款用途,預計各地將出臺細則,限制公積金的使用。但是因為商業貸款優惠的接近取消,預計依然會有大量的首套購房者會選擇使用公積金。
繼10月20日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後,11月3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首套90平方米以下貸款首付至少2成,90平方米以上貸款首付至少3成;二套貸款僅限對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且僅限于購買改善性普通自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至少5成,利率為同期首套利率的1.1倍。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放公積金個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