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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墓”能否讓人“死得起”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5日 09: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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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推出的“經濟適用墓”,再次掀起有關殯葬改革的輿論交鋒:墓價高於房價,“經濟適用墓”能否破解“黃泉路上收費高”的尷尬,減輕群眾的殯葬負擔?

  ■ “經濟適用墓”

  能否讓人“死得起”

  寧波市北侖區民政局日前發文要求,當地30個公墓須留出30%左右的公墓面積建設“低檔墓”,墓穴價格不超過4800元或7800元。第一期于11月底建成,共805座墓穴。

  北侖區民政局稱,這種墓穴使用的建材與當地中檔墓相同,仍是花崗岩,但30家公墓一同“團購”壓低建材成本,並保持微利經營,在環境和服務上也不會打折扣。與市價1.5萬元左右的中檔墓相比,價格下降了50%以上。

  北侖區民政局副局長胡日升説,主管部門最初準備稱作“低檔墓”,但考慮到群眾對這一詞彙不接受,這類墓價格雖低,檔次卻相當於中檔墓,便被命名為“經濟適用墓”。

  據介紹,七八年前,寧波一帶普通墓穴僅幾千元。但隨著地價猛漲,墓穴價格也水漲船高。寧波各公墓面積為1平方米的標準墓穴,低的1萬元左右,高的四五萬元,而當地商品房價格為每平方米2萬元左右,與本來較高的房價相比,墓價更是離譜。

  記者在北侖區王家溪口墓園看到,已建成的“經濟適用墓”有60座,分成兩檔,限價4800元的墓型有20座,建材為黑色花崗岩,上面刻有“壽”“福”等字樣,做工比較精細;其餘的每座不超過7800元,多了一些石欄石雕,造型更美觀些。

  正處於試銷售期的北侖區“經適墓”已售出12座。

  北侖區一家墓園的負責人説:“現在社會上喪葬攀比之風嚴重,‘經濟適用’一詞反而不利於市場推銷,前景未必樂觀。”

  ■墓價高於房價

  背後有何隱情?

  近年來,全國各地不斷曝出“天價墓”“豪華墓”,一些墓地動輒幾十萬元,有的甚至上百萬元,比不斷上漲的房價還高,被輿論批為“黃泉路上收費高”。寧波市北侖區的做法引來爭論:民政部門能推出“經適墓”,為什麼不通過干預,讓墓價整體降低?

  北侖區民政局殯葬管理所所長唐國富解釋,墓地價格歸物價部門管理,民政部門不能直接干預墓價,只能“通過限制高檔墓建設、限制墓穴佔地面積、限制墓料材質等相關措施,從而達到控制公墓價格的目的”。

  “墓價高於房價成因錯綜複雜需採取綜合措施,‘經濟適用墓’只是權宜之計,其效果仍有待觀察。但有關部門能夠推出這項政策已經難能可貴。”長期關注殯葬改革的廣東省社會學學會會長范英教授説。

  一些學者、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墓價高於房價、直追別墅的現象,既有擺闊、攀比的社會心理原因,也與行業壟斷、立法滯後、監管乏力等因素密切相關。

  記者走訪了解到,“為親人送終要體面些”的觀念在寧波市的群眾中仍比較普遍。3年前,寧波市北侖區曾推出價格6000元以下的低價墓穴,由於墓穴被安放在公墓的角落,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也不配套,群眾産生“陰間貧民窟”的感覺,這類墓地少人問津。

  范英説,長期以來,多數公墓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主管,在人事、管理與定價等方面與有關主管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另外,現行的《殯葬管理條例》僅有區區十幾條,規定過於原則,對殯葬業一些新出現的問題沒有規定,滯後於實際情況,立法空白是公墓監管較為乏力、墓價不斷走高的一大原因。

  唐國富説,“經濟適用墓”難以治本,但我們期待通過這種方式影響墓地整體價格,在嘗試滿足不同層次群眾需求上進行探索。

  ■“經濟適用墓”是否

  偏離殯葬改革方向?

  如果各地都借鑒“經濟適用墓”模式,會不會偏離殯葬改革的方向?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社會管理系主任楊寶祥教授認為,“經濟適用墓”的提法不科學,這種提法參照經濟適用房的概念,意欲實現讓每個人都買得起墓的目標。但我國人多地少、資源緊張,按每年全國有900萬人死亡計算,大量土地將被用石材、水泥製造的墳墓佔用,長此以往,綠水青山就得了“白化病”。

  范英認為,傳統觀念在短期內很難改變,應當正視群眾“入土為安”的殯葬需求,允許作為權宜之計的“經濟適用墓”嘗試和探索。但更為長遠的,應當理順殯葬管理體制,加快殯葬管理立法進度,積極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通過政府限價等干預措施,讓墓價整體“經濟適用”。

  ■文/新華社記者

  鄭黎 張欽 王海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