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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壓力日增 開發商轉強硬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6日 0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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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明確約定購房者承擔一定違約責任 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面積連續5周下滑

  早報記者 周祺瑾

如果成交持續下滑,購房者對市場的預期或將扭轉。劉行喆 早報資料

  “929”調控細則對樓市的影響正在深化。

  近期上海樓市調控導致成交量的持續下滑,大量的“退房糾紛”對於開發商的壓力尤為明顯,部分開發商對於“退房”的態度也轉向強硬。

  “限貸”影響仍在發酵

  早報記者了解到,因為購房者對限購政策都有一定了解,所以該政策引發的矛盾焦點,多集中在“賠償細節”。相比之下,“限貸政策”引發的糾紛則還在持續。

  某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開發商人士稱,目前幾乎每個新開項目都會遇到因貸款問題要求退房的客戶。雖然調控細則對客戶的申貸資質有明確規定,但每家銀行認定的標準仍會有所不同,這就容易導致一些客戶因貸不到款不得不退房。

  在“滬12條”頒布後的1個月,不少項目的合同撤銷率走高,“新政效應”是原因之一。該開發商人士透露,新政策頒布之初,開發商對於因為貸款問題造成的退房,多願退還定金。但是目前,不少開發商已經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要求購房者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有購房者告訴早報記者,日前他所購的一套位於寶山的房源,當初開發商的代理公司承諾,他的情況可算作首套房,但最終他從開發商指定的銀行只能申請到二套房的貸款。對此,開發商表示,如果要退房,定金不能全額退還。最後,該購房者只能通過向朋友借款,湊足首付款。

  對此,業內研究人員透露,開發商目前對因貸款造成的退房的確要“強勢”不少。由於目前因為限貸引發的糾紛責任難以界定,因此買賣雙方多半會選擇協商解決。該研究人員稱,開發商在退房糾紛中的“強勢”,折射出當前的市場轉變對他們已形成一定壓力。

  成交下滑或致退房增多

  業內人士分析,限購、限貸政策造成成交的下滑,是開發商感到壓力的首要原因。

  佑威地産提供的數據顯示,上周(11月8日-11月14日)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積為15.9萬平方米,比前一週進一步下跌9%。自10月初的成交高峰後,上海商品住宅市場已連續5周呈下滑趨勢;上週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20953元/平方米,比前一週下跌5%。

  對此,有開發商人士透露,限購和限貸收縮了市場購買力,如果成交持續下滑,將扭轉購房者對市場的預期。退房案例中,不乏一些因為購房者看低未來房價,而借由貸款原因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價和成交持續走低,不排除未來退房糾紛進一步增多。

  同策研究諮詢與研究部經理夏宇表示,現有貸款政策的影響還停留在中低端房源,這部分購房者對貸款依賴度大,在通脹預期下,投資客大面積撤單的可能性不大,房價下滑的可能性不大。

  案例分析

  政策變動導致

  退房糾紛多發

  早報記者 周祺瑾

  有知情人士稱,由於政策變動引發的退房糾紛,相關法規並未明確責任歸屬,買賣雙方對於此類糾紛均顯得力不從心。

  早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一則案例。一位朱姓男子9月底看上一套位於浦東的二手房,但因房東國慶期間出國度假,直到10月中旬才簽訂購房協議。之後,朱的太太要給父母購置一套位於普陀的二手房,並於10月底簽訂了合同,但近日在辦理房屋登記時,朱姓夫婦卻被告知,他們已違反“限購令”中關於“10月7日後,一個家庭只能新購一套房源”的規定,因此無法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朱向前述普陀房源的賣家提出退房要求,並申請退還全部購房款。但賣家在了解情況後認為,造成無法登記的原因在朱,因為即便按新政策,買家完全可以選擇退還另一套所購房源。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雙方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上海匯盛律師事務所俞傑明稱,最近因房屋登記産生法律糾紛的案例較為多發。根據樓市調控細則,10月7日後,上海居民只可以新購一套住房,否則不予登記。但是,一方面,每個區域對於“新購一套房源”的認定有一定差異;另一方面,因為政策變動導致無法登記的後果,相關法律尚未明確責任歸屬。因此一旦出現糾紛,目前只能以調解為主。俞傑明表示,上述情況在一手房市場也有發生,但因為買家面對的是企業,而且情況往往是批量發生,因此責任認定相對簡單。

  漢宇地産副總經理楊堅東透露,限購細則執行後的幾週時間,退房的案例的確很多,其中大部分都是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至於那些無法解決的,一般都通過訴訟來解決。因為二手房買賣雙方觀點不同,一旦出現糾紛,的確比較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