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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9日 1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招行表示,該行從台灣仲介機構普華永道獲悉,招行台北代表處的申請已于10月28日下午獲得台灣金管會委員會的批准。按照台灣金管會審批陸資銀行入臺設立代表處的條件,必須要在OECD國家經營滿兩年以上,由於招行紐約分行2008年10月8日開業,因此台灣金管會在今年9月中旬暫緩了招行的申請。根據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相關規定,大陸的銀行經許可在台灣設立代表處且滿一年,即可申請在台灣設立分行。
招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該行發展國際化戰略不斷推進。在相繼開設香港分行、美國代表處之後,2008年招行在香港收購了有七十多年曆史的永隆銀行、在全球金融中心紐約設立了紐約分行,2009年招行倫敦代表處順利開業。此次台北代表處的獲批,也將掀開招行發展國際化的新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