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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8日 2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28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今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該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表示,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中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保體系,有不少制度上的突破。
據悉,社會保險法草案從2007年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至今已歷時3年,期間共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4次。信春鷹指出,通過的社會保險法有一些亮點,有一些制度上的突破。
亮點之一,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中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保體系,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成就。第一次審議的時候,應該説法律草案規定的覆蓋面還是有限的,這3年的過程也是社會保險制度不斷推進的過程,也是公民、企業和政府社會保險意識提高和增強的過程。現在的社會保險法,是建立了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險制度。
亮點之二,體現了統籌城鄉的原則。在社會保險法草案在3年的審議過程中,努力的方向就是綜合考慮城鄉的社會保險體制,比如對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模式大體上是一致的,資金來源、籌資的方式、待遇的標準也正在朝著一個一致的方向在努力。
亮點之三,這部法律突出了參保人員的合法權利,在保險制度的設計和實施方面,始終以保護參保人的權利,以提供政府服務為重點,很多具體制度的設計都是要保護參保人的權利。比如説原來制度是參保15年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現在的設計,有些人到退休的時候不到15年,也有一個銜接的路徑,在農村或者是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裏面能夠享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