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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令或催生十萬退房潮 豪宅亦未倖免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5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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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內估計,在加息、限貸和限購令等多重調控措施下,房地産市場可能會出現十萬套的退房潮

  本報記者 張曉玲 深圳報道

  10月20日一大早,睡夢中的張茂榮就被電話吵醒,是一位房産投資客李力(化名)打來的。

  “不能過戶了,月供還要漲,我該怎麼辦?”李力在電話那頭焦急地問道。

  張茂榮是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多年來,他參與並代理了深圳購房團退房事件、深圳小産權房事件、“新國十條”、“深十三條”引發的退房事件等多起房地産糾紛,對地産市場有著獨到的見解。

  “幾乎每一輪調控,都會帶來新的糾紛。”張茂榮説,印象最深的是2007年房價飆升之時二手房業主頻頻主動違約,他估計有90%的糾紛都是賣方反悔違約的,而一位法官甚至説“不是90%,而是100%。”

  今年9月11日,張茂榮接手了自國十條出臺後五個月來的首例業主違約訴訟案,賣家不惜賠付違約金也要改口不賣。張茂榮從中看到了房價回暖甚至逆轉的苗頭。而10月份以來的退房潮,與以往不同的是,很多不是由於買賣雙方主觀毀約造成,而是由於新出臺的限貸政策和限購令。他記得,因為不能過戶,有個好不容易買房的女孩急得都快哭了。

  張茂榮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個諮詢他因為新政不能過戶的購房人了。“幾十個總是有的。”9月29日的房地産新政,是今年4月“新國十條”退房潮平息後的又一輪退房糾紛,深圳、北京、上海等地,都出現了糾紛和退房情形。

  房地産糾紛類型的變化,是市場行情變化的晴雨錶,但今年的樓市調控顯然不同於往年的單邊打壓或救市,政府出臺後續調控政策等不確定因素大量存在,購房者心態也趨於複雜:一方面擔心房價報復反彈買不起房,另一方面又擔心政府再次調控。

  限購令下的糾紛

  給張茂榮打電話的李力,10月1日之前剛剛簽訂了一套二手房買賣合同,支付了定金和首期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為賣家完成了贖樓款解除抵押,就等著完成過戶由李力償還新的貸款了。

  “限購令”出臺後,李力因持有物業超額而無法過戶,不僅房子無法過戶,還要按月支付銀行借款本息。

  “李力的案子是典型個案,處理起來也很複雜。”據張茂榮介紹,之所以産生未過戶先供樓的情況,在於買賣雙方採取了用貸款贖樓的方式,即用買方的按揭貸款幫原賣主贖樓。買方風險較大,但可節省短期利息。目前,李力正在與賣主協商解除房屋合同,還要和銀行協商解除借款合同,損失不小。

  而張茂榮接到的一個案例,則使買房人陷入了更深的糾紛。買主陳小姐是非深戶購房人,雖然是首套房銀行已經放款,但擔保公司怕不能過戶而不敢進行擔保。這樣,陳小姐就面臨與業主、銀行以及擔保公司的數方糾紛,即使最終協商解決,也要有仲介費、擔保費、銀行利息等實際損失。

  “目前的糾紛尚處於買賣雙方協商階段,如果賣主拒不同意退還定金而選擇訴訟途徑,那麼整個事件就會非常複雜。不排除部分購房者不堪漫長的訴訟時間,而最終放棄數萬到十萬的定金損失。”張茂榮説。

  將有10萬套房要退?

  限購令,已經給深圳房地産交易帶來了深遠的影響。深圳中原推算,因限購令而被困的房産大約佔總成交量的兩成,被限房産總量將超過3000套。而主要在於簽了認購書而未網簽者以及交了定金而未過戶者。

  “此次限購完全沒有給市場留出緩衝空間。”一位深圳地産界人士對記者説。

  而北京等地,可能退房數量更是接近萬套。北京房地産交易管理網數據顯示:北京二手房市場929新政後的退房比例高達12.8%。

  北京中原地産三級市場部總監張大偉認為,二手房之外,限購令對商品房市場的影響更為明顯。因為商品房批貸時間與預售時間相比要晚很多,一般期房能夠獲得貸款最少需要2個月左右,最長的甚至需要半年。

  按照北京市場最近3個月合計2萬套新房中50%為首套房計算,最少有5000套以上需要補交一成首付,中小套型需要補交接近20萬。對於已經囊中羞澀的首套購房者來説,壓力非常大,退房的可能明顯增加。

  按照中原地産的預計,因為二次調控,整個全國一、二手房市場可能在4季度增加超過10萬套左右的退房。

  即使豪宅也未能倖免,數據顯示,9月29日—10月16日,北京在三季度銷售價格最高的30個項目出現零簽約,部分項目出現退訂。而在三季度,北京豪宅累計簽約352套。

  深圳仲介人士也向記者透露,新政對豪宅市場影響很大,以前深圳購買第三套、四套的豪宅,也依然可以獲得銀行貸款。而現在各家銀行開始嚴格執行三套房停貸,以及完全禁止購買第三套房,原來計劃買豪宅投資的人就放棄了定購。

  限購與反限購

  大規模的退房潮是不是真的會出現?

  事實上,被公認為最嚴格的限購套數政策,在北京執行5個月,並沒有起到樓市降溫的作用。

  一個原因在於,規避限購的方式很多。北京多家仲介機構透露,租借他人身份證規避限購令,如借用親戚朋友或者企業員工的身份證買房,作為回報會給予提供證件者一次性5000-10000元的報酬;或者,補社保證明或稅款規避“限外條款”,甚至辦理假離婚,對仲介來説,都是可以輕車熟路操作的路徑。

  上海地産界資深評論人顧海波認為,假離婚、辦假證或者請人代購房屋的風潮,肯定也會在上海出現,因為市場和民眾對政府的調控已經不相信,同時對政府的“托市”又“很相信”,或者不如説是恐懼和無奈。

  對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10月15日罕見地發佈了《關於違反限購住房套數規定買賣住房的風險提示》,該文件提醒,購房人不要輕信房屋銷售人員、經紀人員所謂的“規避建議”或“幫助規避”的承諾,更不要採用假證件、假材料等方式購買住房。這類購房行為會造成購房家庭重大經濟損失。

  與此同時,伴隨著十多個城市出臺限購令,也引發了法律界對於限購合法性的質疑,張茂榮即認為,限購違反了市場經濟及《合同法》的契約自由原則,強行叫停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交易,有公權侵犯私權之嫌。

  但合法性質疑並不影響限購的合理性,律師邵衛國認為,以犧牲市場經濟或違法為代價,來強制干預市場平抑房價效果可嘉,但手段不妥。這一措施多少預示了政府對於樓市調控的無奈。

  政策市之弊

  包括張茂榮在內的多位律師傾向於認為,“限購令”導致無法過戶,引發的是業主(賣方)産權轉移登記義務的不能履行,而非買方義務的不能履行(即便買方支付全額房款,也無法獲得物業産權),業主有義務退還買方定金。

  但並非所有的賣方都認同這一點。

  上周,北京通州法院判決一起房産買賣糾紛,在這起糾紛中,買方劉先生簽下購房協議當天,國務院就出臺禁止為第三套房發放貸款的樓市新政,已經交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的劉無力再購買,但開發商拒絕退款。

  北京通州法院判決劉先生不構成違約,開發商須全額退款。這是417樓市新政引發的退房潮中,首起判決賣方敗訴的案件。

  這一訴訟也拖延了數月之久。據本報記者查詢,還有諸多類似案件擺在北京、深圳等地的法院案頭。隨著新一輪調控引發的糾紛出現,訴諸法律途徑解決的也日益增多。

  其建議,政府可以對政策的出臺予以預警,並設定政策實施的緩衝時間,而不是突然發佈即時執行,從而避免糾紛的産生,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性。

  雖然業務量突然增多,但張茂榮並未覺得可喜。“我們沒法告知當事人,法院會如何裁決,而律師又有多大把握。”他對本報記者説。

  張透露,深圳土地資源稀缺,二手房交易量數倍于一手房,房價波動下,糾紛此起彼伏。而當事人卻不知深圳二手房審判之亂相遠超乎人們想象,二手房官司最大的風險,已不再是案件本身。目前,因還沒有交易主體這樣操作,司法和行政管理機關在此輪調控後如何作為,尚不得而知。

  本報記者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地産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已于近日開始徵求意見,但張茂榮告訴本報,關於違約金的判決,以及陰陽合同等問題,徵求意見稿中仍未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