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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陣營:近日已增持1.2億股國美股份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7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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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光裕陣營增持部分股權佔比為0.8%,專家稱,黃氏陣營賭的就是黃妻杜鵑獲釋後掌控國美

  除了面對與陳曉等國美董事會的控制權之爭,對於黃光裕而言,二審的判決結果或許將成為他最後一搏的唯一機會。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黃光裕二審的判決將於9月初公佈。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玉成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9月28日國美特別股東大會前就會公佈二審結果,二審判決中涉及到的黃光裕刑期以及罰沒財産,將為國美控制權之爭增加幾分不確定性。

  昨日晚間,黃係核心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黃氏家族8月24、25日通過二級市場已增持國美電器1.2億股,每股均價2.42港元,佔總股本的0.8%。該發言人還表示,港交所規定的大股東持股上限,以其現有股份比例,仍有增持空間,黃氏方面不排除在2%的範圍內繼續增持。

  二審結果至關重要

  5月18日,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沒收個人部分財産2億元;內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罰金6億元;單位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三罪並罰,判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産2億元。黃光裕之妻杜鵑則因內幕交易罪,獲刑3年半,罰金2億元。一審後,黃光裕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起上訴。據了解,黃光裕對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的定性存在異議。在行賄罪中,關於一審法院認定的鵬潤房産公司的行賄,黃光裕不予認可。而對於內幕交易罪,黃光裕認為自己即使有罪,量刑和罰金均過重。

  據知情人士透露,之前,黃光裕的二審代理律師事務所邀請了9位法學界專家開了一次論證會。會上,專家們對於黃光裕所涉罪名的認定存在爭議,認為一審判決據以確認價格敏感期的證據存在重大瑕疵,賬面收益額計算方法值得探討。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二審判決考慮上述專家的意見,黃光裕的罰沒資産就可能大幅降低,至少因非法經營罪被判的2億元沒收資産不再成立,而內幕交易罪的罰金也可能會低於6億元。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致電黃光裕的代理律師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世國詢問情況,卻一直無法接通。

  黃氏或需57億以應付局面

  一旦二審結果公佈,隨之而來的罰沒財産及連帶引出的投資者索賠,加上香港高等法院凍結財産等,都會極度考驗黃光裕家族的資金實力。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夥人錢衛清指出,如果二審結果認定黃光裕因內幕交易問題獲罪,而證監會一旦對黃光裕內幕交易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則黃光裕還面臨著投資人索賠的問題。而索賠的金額應該以中關村資産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的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限。

  法院資料顯示,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産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14.15億余元。至上述資産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09億余元。也就是説,黃光裕將面臨著投資人3.09億元的索賠額。

  除此之外,黃光裕還需為國美增發準備足夠的真金白銀。

  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國美電器的總股本約為150.55億股,黃光裕和杜鵑此前持股33.98%,為51億股,按照投資協議定向增發條款再發行20%新股,即發行30.11億股,加上貝恩之前轉債擁有的16.27億股,總股本將達到196.63億股。如果黃光裕要保持股份上34%的 “黃金底線”控制權,就必須擁有66.85億股的股票,意味著黃要增持15.85億股的股票,以國美增發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90%,折合人民幣大約為30多億元。加上黃光裕涉案的罰沒財産以及香港高院凍結16.55億港元,粗步估算下來,黃光裕方面手裏必須要有57億元左右的現金,這還不包括香港高院在股價跌破被凍結金額需要提供的額外財産,以及二級市場股票收購中潛在支出及相關費用。

  杜鵑:未來的關鍵角色?

  不要忘了,與黃光裕一同提起上訴的還有杜鵑。根據一審判決,如果不考慮減刑,自2009年1月被監視居住算起,杜鵑距離真正自由還有1年半時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杜鵑全資擁有CaptainHoldingsLimited及萬盛源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皆為國美的持股股東。

  “黃家的人之所以要爭奪控制權,賭的就是杜鵑出來之後的國美。”業內著名並購專家冀書鵬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杜鵑重獲自由,將代表黃光裕掌控局面,不至於像現在這般被動。不過,他認為,黃氏夫婦在未來幾年的國美均難以有真正的控制權。

  據他介紹,根據香港的法律,具有內地身份的服刑期滿人員不能直接進入上市公司擔任高管職務。而在內地,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産、挪用財産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也不能進入企業 (含上市公司)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也就是説,杜鵑進入CaptainHoldingsLimited、萬盛源及國美的管理層和董事會仍需等待5年。”

  但冀書鵬強調,這不會影響杜鵑在公司的絕對控股地位。此外,到時候黃光裕案件也已審理完畢,恢復自由的杜鵑在同國美管理層的“溝通”上也可充分表達大股東的意願。

  “杜鵑精通財務資本業務運作,其能力不比黃光裕差。”原國美決策委員會發展戰略研究室主任胡剛表示,這或許對於未來國美管理團隊的穩定意義重大。(來源: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謝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