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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意外險貓膩多 別讓保單成空頭支票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7日 12: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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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著大箱小包,擠在長途汽車票售賣窗口的你,或許會急不可待地掏出車費,銷售人員也會在幾秒鐘之內將車票飛快地送到你的手上。然而,此時的你是否意識到:自己可能已經被稀裏糊塗地搭售了一份2元的保險,而且這份保險還需激活方能生效。否則,即使出險也可能得不到保險賠付。不過從8月起,這種“花錢卻無保障”的尷尬有望得到改變。

  激活式極短意險被禁

  近日,保監會下發《關於規範激活註冊式意外險業務經營行為的通知》,明確保險公司以激活註冊方式銷售意外險,應當向投保人明示保單生效的條件;而以激活註冊方式銷售乘客人身意外險、旅遊景點意外險等“極短期意外險”的,被要求明確禁止,各保險公司還被要求限期清理回收各類已經發放的“極短期意外險”激活卡單證,防止單證流失在外引發的各類風險。

  意外險根據保障時間長短,可分為長期意外險和短期意外險。長期意外險的保障期限一般為1年,短期意外險的保險期限則比較短,一般從1天到60天不等。而所謂“極短期意外險”的保險期限僅限于某一時段,如乘坐火車、飛機、汽車、輪船等期間。以乘客人身意外險為例,其保險期限通常與乘客當日乘坐的車次挂鉤,保單的有效期限為“從上車到下車”。

  “激活註冊式極短期意外險”被明令退市的背景是,今年3月份保監會展開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的一次專項現場檢查。檢查發現,部分保險公司以激活註冊方式銷售乘客人身意外險、旅遊景點意外險等“極短期意外險”問題尤為突出。主要問題包括:單證管理不到位,部分機構存在私印保單現象;一些業務未實現系統聯網出單,系統對接不到位;部分保險公司意外險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存在虛假業務、虛假套費等問題。

  按照保險專家的説法,無論是私印保單還是未實現系統聯網出單,此類保單形同“空頭支票”,若不幸遇險,保單滅毀,理賠無從談起。另外,儘管保單上説明需要激活註冊,但很少有消費者會留意,這就導致投保人陷入花錢卻得不到保障的尷尬境地。

  事實上,“激活註冊式極短期意外險”的退市,對投保人的投保選擇來説幾乎沒有影響。專家介紹説,消費者的選擇面還是很廣的,比如,以乘客人身意外險為例,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交通工具意外險替代,且保障力度更大。交通工具意外險一般保障期限為1至12個月,保費在20元至200元之間,最高保額可達200萬元。

  雖然“激活註冊式極短期意外險”被明令禁止銷售,但激活式長期意外險依然可以銷售,只是需要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明示保單生效的條件。目前,市場上的長期激活式意外險多以1年期卡式意外險為主。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這類卡式意外險的激活生效通常都有時間限定(一般卡式意外險背後都有註明),如果超過約定的時間再進行激活,那麼這張卡式意外險同樣被視為無效保單。

  短意險“貓膩”多

  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除勿忘激活註冊卡式長期意外險外,意外險還有多種“貓膩”,投保人尤其要注意“提防”手撕單短期意外險。

  何為手撕式保險單,通常是隨汽車票、火車票、公園門票一起出售的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這種保險方式沒有記載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姓名和有效證件號碼,不能進入保險公司業務系統。一旦保險單被毀損或遺失,可能會出現保險公司難以確定出險乘客是否購買了保險,導致保險公司錯賠、漏賠甚至拒賠。

  保監會已三令五申叫停手撕單短期意外險,讓電子單取而代之,但在一些二線城市或縣域地區或地方景點依然能見到這類手撕單的“蹤影”。

  比如,某壽險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就以類似于手撕保單形式在普陀山景區及輪渡碼頭銷售意外險和旅客意外險;又如,某産險公司大連分公司在未向投保人提示並獲得同意的情況下,從每張船票中提取2元作為保費,未向旅客出具保單,也無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效信息。而這些投保人其實已經花錢投保的保單,一旦出險,卻無法獲得賠付。

  因此,投保人需特別注意:當購買長途車票、船票和景點門票時,切記要問清楚售票人員相關保險情況,如遇到被強賣“保險”或是手撕保險單,應立即向車站、景點等相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