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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航承諾航班延誤最高賠償一千元 開創國際先例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0日 09: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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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東航)成為第一個吃螃蟹者——東航從上周開始,向其常旅客、東方萬里行會員發送信息稱:東航旅客今後遇到航班延誤4小時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況,只要參加了東航航空旅行保障計劃的,均可獲賠600元人民幣。如果行李延誤超過8小時及以上的,可獲得賠償1000元人民幣。這種明確劃定金額的賠付方案,在國際上也沒有先例。

  據了解,國內各航空公司對於因航班晚點的賠付,一般參考的是2004年6月民航局發佈的《對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條款稱: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除按照規定做好服務工作外,還應根據航班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延誤8小時(含)以上不同延誤時間的實際情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

  但現在常常引發矛盾的,恰恰是這個《指導意見》,因為這個意見並沒有制訂統一的“民航延誤航班賠償標準”。國航、南航等6家航空公司雖然已公佈《旅客服務承諾》,但對航班延誤後具體的賠償標準則都紛紛予以回避。可以説,東航的這一新賠付標準開了一個好頭。不過,外界也有人質疑,東航此項航班延誤賠付方案,其實是有償服務,因為獲賠的前提是必須參加東航航空旅行保障計劃,而該計劃是要事先向旅客收取20元費用的。

  東航方面則表示,這20元費用同時還包括了一系列的其他保障,比如行李延誤,人身保險等。在發生延誤後,只要旅客的東航機票未退票,並且由東航主動為旅客安排搭乘替代航班(非東航班機),也可獲賠。東航一位官員稱:即使沒有參與這個付費計劃,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的,一直以來也能獲得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則根據延誤時的不同情況,分別與旅客談判支付。而且有了這個賠償標準後,旅客面對其他航空公司的延誤時,顯然有了非常直接的參照物,對自身維權更有利。

  據記者了解,目前國航和南航均沒有跟進東航的這一賠付標準。國航的工作人員昨天在回答記者的相關諮詢時稱:國航的準點率較高,延誤後的服務也很週到,每年超過4小時以上的延誤發生率不到2%,所以不需要像那些經常發生長時間航班延誤的公司那樣作出高額賠付,而且國航現在也已經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視不同情況給予誤點旅客經濟賠償。南航回復稱,南航首先考慮的是怎樣不發生航班延誤,南航一向按《指導意見》要求,做好服務,必要時提供賠償,現在沒有推出現金賠償標準的計劃。

  東航此次為何要大力推廣這種一反行規的明確賠付金額標準呢?有業內人士分析稱,還是出於競爭需要。沸沸颺颺鬧了一年多,東航和上航的合併悄然敲定,東航在完成合併手續後(約需時半年),將成為中國最大的航空公司。東航此前在準點率方面,與對手相比,並不佔優,而這一回通過賠付標準做文章,樹立一種以自己為標桿的行業規範,有著獲取最大競爭優勢、爭當行業龍頭的深遠意境。(據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