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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對決陳曉背後:大股東還是董事會主導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9日 0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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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股東黃光裕要撤董事會主席陳曉的職,國美董事會要起訴大股東黃光裕違反董事責任。這一大熱新聞,在過去的這個週末傳遍了商界。

  想不到,也不願意看到

  “國美現在真的很好,從銷量、利潤到公司運營、供應商關係,都不錯。預計今年各項業績指標都將創出新高。這時發生這樣的事,我們也想不到,也不願意看到。”國美電器一位副總裁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電話採訪時作如是表述。

  無論對黃光裕還是陳曉,從2006年11月1日晚國美電器並購中國永樂塵埃落定之時起,他們也從未想到,當初立誓打造的“新國美”,道路竟如此坎坷。尤其是2008年11月黃光裕案發後,曾經頗有私交、惺惺相惜的兩個人再也沒有機會相互切磋,並且在不對稱的信息環境中越走越遠,直至對決。

  作為大股東的黃光裕一方在其通告中,對今年以來國美電器的重要決策做了全面反駁。比如要求公司撤銷剛通過的涉及股票增發內容的系列授權;撤銷陳曉、孫一丁的現任職務;提名鄒曉春、胞妹黃燕虹為執行董事。5月中旬,黃光裕也曾借大股東地位阻擊貝恩資本的兩名董事進入國美董事局,否決股票增發授權議案,但未能成功。

  而陳曉擔任董事會主席的國美電器則發佈公告,表示已于8月5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黃光裕遞交訴狀。緣由是,黃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後回購公司股份的行為,違反了公司董事的受信責任及信託責任,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曾經私交不錯

  “陳曉是要走的。”昨天,一位接近黃光裕並可代其發言的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獨家表示。

  他給出的理由是,大股東黃光裕夫婦認為,過去一段時間,陳曉“一味攤薄大股東權益”,“引入貝恩資本過重短期利益”,且一年多來國美電器的經營落後於主要競爭對手等。

  引入貝恩資本,當初雖由陳曉主導,但黃光裕夫婦並沒對外表達過明顯不滿。如今他們認為,貝恩資本在全球零售業中的經驗遠不如宣傳中的那麼豐富。

  而和國美董事會內部人士相熟的另一位消息人士則告訴本報,國美大多數高層對陳曉已經比較接受和認可,其原因是,陳曉為人隨和,比較包容,而且臨危受命,能把國美經營到今天這個水平,誠屬不易。

  “黃光裕出事時,正是美國金融危機爆發並波及到中國經濟之時,政府不希望國美這個有幾十萬員工的流通業大公司出事,不穩定,所以採取了把人和公司分開的策略。而落實‘穩定國美’任務的,就是陳曉。”

  該消息人士指出,陳曉在國美電器的個人股權只有百分之一點幾,黃光裕方面則有差不多34%。“陳曉是個明白人,他不可能成為國美的主人,事實上,陳曉幫黃光裕打工的成分更大。他把國美經營好,最大的受益者應該還是黃光裕。”

  但是兩人還是漸行漸遠。

  多位家電和流通業圈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黃光裕性格剛硬,很有魄力和威權,陳曉則柔中有剛,但相比之下比較柔和。兩人私交一直算是可以。黃光裕個性張揚,但對於陳曉“很給面子,一方面陳曉也是老闆出身,一方面陳曉考慮問題比較平衡,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建議甚至反對意見,黃光裕往往比較重視。”

  陳曉也曾多次公開流露過這種私人情誼。他説,與黃光裕算很好的朋友。即便黃光裕身陷囹圄之後,陳仍稱其為“黃總”。

  思維不同,走上陌路

  “兩人走上陌路,主要還是思維不同。黃光裕認為,陳曉作為經營者應該服務於大股東利益;陳曉則認為他要對國美公司負責,只要對國美負責也就是對大股東負責。一開始可能兩者的差別沒有那麼大,但是隨著時間推移,就會慢慢産生隔閡。黃光裕認為陳曉不聽話,陳曉認為,他作為國美主席,無法只看大股東臉色。”消息人士這樣分析。

  在陳曉卸去國美總裁職位、只擔任董事長的當天,陳曉曾對本報強調,在情感和理智之間,在“黃總”個人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間,他選擇後者。因為公司不屬於黃光裕個人。

  消息人士還向本報透露:“黃光裕一審被判14年,超出他的預想,對他心理打擊很大,在這種心情下,他可能更覺得陳曉不依照他的意志辦事,不幫他。如果他的股權再被攤薄,以後可能國美和他的關係更加游離,這是作為創辦人的黃光裕絕對接受不了的。所以他下決心反戈一擊。”

  黃光裕一審結果出來後,國美電器官方表示,這屬於創始人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不會帶來實質性影響。

  “雖然國美只能這麼聲明,但這一撇清關係的做法可能也激怒了黃光裕。”消息人士説。

  記者採訪的一位國美大供應商的代表稱:“黃光裕PK陳曉,走到今天這麼極端,我也沒想到。我希望的是儘快有個結果,我不希望國美出現什麼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