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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建築平均使用壽命僅30年 城市建築緣何"短命"?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8日 09: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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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成至上之法”催生短命建築。朱國芳繪

  □目前城市建築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即被拆除的比例偏高,平均使用壽命僅30年

  □我國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於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

  □建築短命是GDP崇拜、地方財政對土地過度依賴等根本問題的外在表現

  建築“短命”

  緣于“先天缺陷”

  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是造成建築“短命”的原因之一,過低的設計標準乃是“潛伏”在建築物壽命週期中的“致命基因”。很多時候,一些原本可以繼續使用的建築因為規劃設計等原因被拆除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全國90多個城市中的180多個建築工程檢查顯示,96.1%的建築工程合格。

  可是,一段時間以來,頻繁見諸媒體的“短命”建築仍不絕於耳:大連60棟海景別墅建成14年因新項目面臨拆除;江西南昌一個使用不到13年的四星級大酒店被爆破拆除;武漢馬湖新村小區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住房面臨整體拆除;福建一所投資1500萬元的小學只用2年就面臨拆遷;揚州剛入住不久的兩個小區被政府二次出讓土地使用權要拆除重建;僅“存活”了20年的北京四星級凱萊大酒店也將不久于“人世”……難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得出結論,中國的建築壽命平均只有30年。

  根據我國一些建築設計通則規定,磚混結構建築的使用年限為30年,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的使用年限為50年,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的耐久年限為100年。合理拆除或搬遷一個房屋的時期分別為30年、50年、80年。

  “國內在技術上完全能做到讓建築壽命與發達國家一樣長。”全國政協委員陳清華、郭松海認為,建築短命問題不是書面規定的年限過短,也不在於技術能力達不到。隨著建材科技的發展和設計、施工及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建築物耐久性也在不斷提高,由原同類環境下房屋合理使用年限50年提高到70年,僅現代技術即可完全達到。經驗表明,有的磚混結構建築幾百年也都能安全使用。我們古建築的輝煌也表現在使用年限很長,如山西應縣木塔、河北趙州石拱橋等。現代建築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大樓已使用51年了,結構還很好。北京的十大建築也使用近50年,結構仍然很好。

  “建築設計和施工質量本身不過硬所造成的建築短命現象是一個極為普遍的現實。這需要加強建築監督。”全國政協委員安純人等痛陳城市建築“短命”原因:目前,我國建築材料仍以傳統材料為主,材料部件缺乏統一標準,性能低,通用性、耐久性差,施工多采用手工操作或半機械化操作,使得建築産品質量難以得到保障。一位從事多年建築工程安全檢查的業內人士説,建築工程裏使用材料不同工程質量也有所不同,使用壽命長短也不同。有些人在施工時偷工減料主要體現在水泥和建材上,水泥有的標號不夠,不達標必然導致建築“豆腐渣”。為此,政協委員呼籲嚴查工程腐敗問題,加快推行建築工程質量險。

  “我們的住房和城市建設,規劃變更頻繁, 標準制定落後,也是建築短命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政協委員劉志峰認為,從實質上遏止中國建築的“英年早逝”,就要切實改變一些地方“規劃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後能不能實施,全靠領導一句話”的做法,強化城市規劃的嚴肅性,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的執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