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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1日 13: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在張家界梅尼百貨買的魚罐頭長霉了。)
為了準備看世界盃,張家界網友熊先生在梅尼超市買了些啤酒和零食,結果發現其中的一罐豆豉魚罐頭長霉了,今天,梅尼超市對顧客提出的一百倍索賠方案無法接受,雙方協商未果。
鬱悶!網友稱買到霉變魚罐頭
張家界網友熊先生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發帖稱:為準備看世界盃,6月27日晚,熊先生與朋友在張家界梅尼百貨大樓店購買了啤酒飲料和一些零食,到家發現,其中一罐生産日期為2010年5月6日的“鷹金錢牌拉蓋辣豆豉魚罐頭”已長霉,熊先生立刻帶著罐頭和小票去百大梅尼店協商,“結果店裏的人説幫我換沒長霉的(我還敢吃嗎?!),於是我説我要找店長,結果店裏的人説店長在南莊坪梅尼處理麵包問題不能過來。聽完後我就徹底無語了……”
記者聯絡了張家界梅尼超市公司。該公司售後服務部門趙經理表示,當晚梅尼百貨大樓店店長確實處理其他事務不在店內,值班店長提出的換貨方案顧客不認可,隨後顧客就離開了,他們已與廠家聯絡,願意積極處理此事,但無法與熊先生取得聯絡。
消費者提出百倍索賠 超市認為不合理
記者將熊先生聯絡方式轉交張家界梅尼超市後,超市方致電熊先生協商解決。熊先生因出差在外,委託一朋友前去處理。今天,趙經理回復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租,稱今天下午,在梅尼超市、當地司法所和熊先生的委託人三方協商中,顧客方提出要求按罐頭價格的一百倍賠償,超市方認為顧客提出的賠償要求不合理,無法接受,再次協商未果。趙經理表示,歡迎顧客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或在工商部門協商下解決。
律師:可要求十倍賠償
紅網消費維權聯動律師、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律師劉江國表示,“不論産品是否在保質期內,只要産品確實有質量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消費者都可以據此向銷售商或者生産廠家主張十倍賠償。”
記者已將此事轉交張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者: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