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為明確市場預期,提高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透明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就科創企業發行條件和上市條件相關事項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于3月3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進一步明確,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在科創板上市的,應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規定的五項上市標準中,選擇一項具體上市標準。發行人應當結合自身財務狀況、公司治理特點、發展階段以及上市後的持續監管要求等因素,審慎選擇適當的上市標準。
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結合行業特點分析並披露該等情形的成因,應充分披露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對公司現金流、業務拓展、人才吸引、團隊穩定性、研發投入、戰略性投入、生産經營可持續性等方面的影響,應充分披露相關風險因素,以及依法落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定的各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