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屬蛇屬豬屬猴者。”2月21日,成都一家公司打出的招聘廣告上,竟然出現了這樣的文字。屬蛇屬豬屬猴者犯了什麼大忌呢?公司負責人的解釋非常雷人:和他的屬相相衝。“這是變相的就業歧視!”在接到舉報後,成都市勞動監察部門表示將著手調查。(2月22日《成都商報》)
一個時期以來,就業歧視有著五花八門的版本:身高版——因身高不合格,與教師崗位失之交臂;敬酒版——“敬酒”考察你是否有社交能力;姓名版——服務員姓裴生意就“賠”的姓名歧視;地域版——“東北人衝動愛鬧事”的地域歧視;性別版——“女員工職位隨孩子一起降”的性別歧視……現如今,就業歧視有了“屬相”。有網絡調查:八成求職者遭遇過“就業歧視”。
此外,還有被就業歧視逼迫下的妥協與迎合,如女大學生求職打“性感牌”。淡藍的牛仔超短裙,嫩綠的蕾絲吊帶衫,一組“清涼”惹眼的寫真照隨簡歷投遞給心儀的公司後,不想聘書沒等來,等來的卻是公司一名負責人半夜不斷傳來的幾十條騷擾短信。新員工入職培訓課上,8名大學畢業生為了證明自己也能放下面子,便排成一排,在臺上互鑽胯下。“培訓”女員工出怪招,棍打臀部體驗“艱辛”,員工不得不忍受;美體店出培訓怪招,員工不得不當街喊“我不要臉”;讓員工當街下跪、跳艷舞,員工不得不做……
縱觀形形色色的就業歧視、就業門檻,五花八門的怪招、奇招等,其中相當一部分存在違法違規違背社會道德的元素。有扭曲的歧視,就會有無奈下扭曲的迎合。因此,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的招聘行為,加大“反就業歧視的司法保護”,仍然任重而道遠。只有消除就業歧視,才能促進就業公平;只有消除就業歧視,才能糾正扭曲的心靈。
《就業促進法》至今已施行近兩年,就業歧視並沒有消除,相反,在局部地區不僅悄然抬頭,且有愈演愈烈之勢,這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消除就業歧視,捍衛法律威嚴,相關部門責無旁貸。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就業遭遇“寒冬”的情況下,消除就業歧視,給求職者送去一件溫暖的“防寒衣”。(巢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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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