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曾提供這樣一組數據:根據國際一般情況,公務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佔總薪酬收入的70%~80%左右,津貼約佔20%~30%左右,但在我國有的地區和單位,地方和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超過基本工資。只曬工資、不曬收入,難免有“遺珠之憾”。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郭國明,4578.27元;市政協主席王太峰,4725.81元;市常務副市長霍金花,4017.69元。”在河南省焦作市財政信息服務大廳的查詢機上,市領導們2008年12月的工資赫然在目。在許多地方對於政府官員的薪酬諱莫如深的時候,焦作市卻將這些公布於眾,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以隨意查詢。(2月20日《瞭望東方週刊》)
晾曬領導工資,應該不是新聞,尤其在政府信息公開日益深入人心的現實語境中,官員工資漸趨走向透明,這從媒體的公開報道中可察覺一二,比如,兩年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華楠,在回答市民提問“能不能現場跟我們曬一下工資?”時,就曾坦言,現在深圳公務員工資都是貨幣化,沒有其他補貼,且公務員工資也是公開,可以在相關部門查到。去年3月,海南省定安縣委書記主動曬工資,“2000年我剛來定安時的工資是六百元,現在是兩三千元”。至於新疆阿勒泰的官員財産公開則更進一步。
這一次,焦作市將晾曬官員工資制度化,較之官員工資隱秘化,無疑是一大進步。但同時,這種制度化安排還應該更進一步,即不止晾曬官員工資,還應該晾曬官員的收入。有網友稱,陽光收入是公開的,隨時可查詢到;但是非陽光的收入就不公開了,一般人查詢不到。還有不少網友滿懷狐疑,認為光靠這些固定的工資,領導怎麼可能夠用的?比如有的領導喜歡抽名煙,如果靠工資顯然難以為繼。誠然,如果不把官員的所有收入公開,就無法消弭網友的疑惑;如果止步于晾曬工資,就無法真正洞悉官員的財産狀況。此前,阿勒泰的官員財産公開之所以受到輿論詬病,正在於其公開並不徹底,許多隱性的收入並未開誠布公,因此被論者哂為“廉潔公示”,如此一來既與制度設計的初衷相背離,也透支了公眾的期待和信任。
因此,官員既要曬工資,更要曬財産。如此,方能真正取信於民。眾所週知,在一些地方,官員的工資基本不動,他們的收入來源渠道眾多,既有名正言順的各種福利、合法性補貼,也有一些灰色收入甚至不法收入。中青報曾提供這樣一組數據:根據國際一般情況,公務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佔總薪酬收入的70%~80%左右,津貼約佔20%~30%左右,但在我國有的地區和單位,地方和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超過基本工資。只曬工資、不曬收入,難免有“遺珠之憾”。
曾有全國人大代表稱,“我國公務員無須申報家庭財産和收入,是一個很大的法律缺口。中國官員的不當獲利在法律上就要比其他國家的官員寬鬆,這會縱容貪贓枉法風氣盛行。”因此,筆者更願意看到焦作市從晾曬領導工資走向晾曬領導收入和財産,並且能加以制度化,將這一制度推而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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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谷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