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2日 10:33 來源:
如果《紅樓夢》存在缺憾,就讓它缺憾吧。雖然《紅樓夢》的“意義”仍然有賴於我們深入理解和闡釋,但是我認為其“缺憾”卻無須我們去彌補。
據説劉心武已經續寫了《紅樓夢》,並在續書裏披露,曹雪芹的《紅樓夢》是寫完的,共108回,只是後面的稿子遺失了,他於是便“續”了28回。續就續吧,可捧他的人説:“劉心武講述心中認為最接近曹雪芹原意的《紅樓夢》。”(見12月10日《北京晨報》)劉本人也宣稱,他是根據“探佚學”研究方法,用紅學家周汝昌匯校的綜合11個古本的《紅樓夢》為底本,“反推”出後28回之回目和內容梗概而寫的“續”,並在“續”中完成了“曹雪芹筆下的大結局”,打的是“彌補作者憾事,還原作者原意”旗號。這,就好玩了。
先前劉心武“揭秘”《紅樓夢》,真似乎攪起了一股“開談不説《紅樓夢》,縱讀詩書也枉然”的風氣,而人們對劉之學問、觀點、做派爭執不下,竟至“遂相齟齬,幾揮老拳”。現在他續《紅樓夢》,看來又要掀起一點波瀾了。“揭秘”也好,“續寫”也罷,都是他的權利和自由。然而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揭秘《紅樓夢》,是科學研究,研究者不能漫無邊際地瞎説;續《紅樓夢》,是寫小説,作者可以任意創造。科學研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在此基礎上分析推理綜合,來不得半點虛假,更不可拿玄之又玄的結論蒙人、唬人;寫小説則允許或者説作者必須思接千載,暢想八方,能把讀者唬得如癡如狂,才算有本事。科研文章,是要人正襟危坐細細捧讀的;小説,則是供人們躺在床上或坐在馬桶上放鬆心情瀏覽、漫讀的。
所以,我雖然尊重劉先生“揭秘”的權利,卻不贊成他口無遮攔;我更看重他寫小説的自由,他寫得再沒邊沒沿兒,我只把這作品當荒誕小説讀,也只議論他所寫是好是壞,而不會對“寫小説”本身持異議。
不過我對各式各樣所謂的“續《紅樓夢》”,都不大感興趣。我看過一兩本這類“續”,覺得質量實在不敢恭維。高鶚先生對《紅樓夢》的續,被一定程度上認可,但也遭到很多質疑和批評。
當然誰都有“續”《紅樓夢》的權利和自由。但是幾乎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打著“彌補作者憾事,還原作者原意”旗號續寫《紅樓夢》的資格。這連有一定修養,且與曹雪芹生活時空距離相差不是很大的高鶚,也不可能做到。小説是作者的精神産品。每個人的腦袋都是獨特的。每一部小説也應是獨一無二的。《紅樓夢》有其卓越的、獨到的思想藝術價值,這是能“續”的嗎?拉丁文中有一句名言:“詩人是天生的而不是造作的。”小説家是廣義的詩人。你“續”人家小説,那只是在“你的水平”上“造作”出“你的小説”,跟原作者、原著無關,又怎麼“還原人家原意”?高鶚也續了一個結局,但誰敢説那篤定是“曹雪芹原意”?我想劉先生即使“根據‘探佚學’研究方法,用《紅樓夢》後28回之回目和內容梗概反推”而寫“續”,恐怕也難以體現曹雪芹原意。那微妙細膩的“原意”,潛伏在曹夫子腦袋裏,而不在“續者”的臆想裏───臆想也可以,但請別打上“曹雪芹”印章。我不明白,今之續者,包括大名鼎鼎的劉心武,在稟賦、學識、修養、經歷、性情、情感、氣質、興趣、思維方式、語言習慣等等方面,與曹夫子(甚至高鶚)有多少共同或共通之處?更別説,如今的續者與古代原作者之間永遠無法消除的時空距離所形成的巨大差異和隔膜了。如此差距,是可以“道裏”計的嗎?“還原(或‘最接近’)曹雪芹本意”,笑話而已。劉心武不是曹雪芹,他即使“完成”了某種“大結局”,也只是“劉心武筆下的大結局”。有本事,像王朔所説,“一不留神,寫出一本《飄》來”,即創作“《飄》”而非續寫《飄》,亦即寫“當代《紅樓夢》”而非續清代《紅樓夢》。
如果《紅樓夢》存在缺憾,就讓它缺憾吧。雖然《紅樓夢》的“意義”仍然有賴於我們深入理解和闡釋,但是我認為其“缺憾”卻無須我們去彌補,尤其當這“彌補”把一部皇皇巨著弄成四不像,並影響了我們的審美情緒的時候,我們更有理由希望“續者”手下留情。(來源:新京播,作者:王乾榮)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