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縣法院靠“上級精神”來阻斷艾滋病患者的維權之路,發生得一點不奇怪。前不久,筆者就讀到這樣一篇文章:靳薇教授在對某黨校學員3000多名縣處級以上學員的艾滋病知識調查後,發現有近3成的官員贊成“對艾滋病毒感染者進行隔離”,令人震驚。
一個人患上艾滋病,身邊幾個人甚至是家人的歧視都情有可原,因為對疾病的了解,可能是有多有少。但作為一級組織,如果也同樣對艾滋病患者進行這種“組織性歧視”,那就太可怕了。
江蘇銅山的這幾位患者,家人無一不是鼓勵患者頑強和病魔鬥爭,一起承擔著疾病帶來的痛苦和貧窮。但可氣的是,輸血給人家染上艾滋病的醫院卻把患者拒之門外,讓去找法院解決,可法院立了案,又因為“上級精神”終止了審理,讓他們再找政府部門解決,而政府部門給出的辦法就是強迫你簽署一份“不平等條約”,一次性阻斷患者的維權之路……感染了艾滋病本身就是不幸的,更為不幸的是,作為本應該送去幫助的“組織”們,卻對這些貧弱交加的病人,施以“圍追堵截”,不知道這些人的黨性何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誠意何在?
在一些人的印象中,艾滋病很可怕,但銅山縣有關部門對艾滋病患者的“組織性歧視”比艾滋病更可怕!
我們有理由詢問,對艾滋病患者的組織性歧視還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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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