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裏約奧運女子跳水亞軍或可封“拿督”

裏約奧運會新華社 2016年08月13日 14:07 A-A+

  新華社吉隆坡8月13日體育專電(記者劉彤、林昊)隨著馬來西亞運動員張俊虹和潘德萊拉在女子雙人十米跳臺項目上幫助本國取得本屆奧運會的首枚獎牌,關於該如何獎勵優秀運動員的問題也在馬來西亞國內引起熱議。

  除了將獲得國家體育理事會頒發的30萬林吉特(約合50萬人民幣)獎金和每月3000林吉特的退休金以外,近日,馬來西亞國內有人提出,應考慮為潘德萊拉冊封“拿督”的榮譽稱號。

  拿督是馬來西亞和文萊等地的一種象徵性終身榮譽,不具有世襲和封邑的權力,獲封的前提是對國家有傑出貢獻,但必須要有皇室成員或政府推薦。中國功夫影星成龍也曾獲封“拿督”頭銜。

  而潘德萊拉除了在裏約奧運會的優異表現外,也曾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上幫助馬來西亞取得奧運史上第一面跳水獎牌,並打破了馬來西亞只在羽毛球項目奪牌的記錄。

  據馬來西亞《詩華日報》報道,潘德萊拉的家鄉沙撈越州的一些原住民領袖呼籲政府為她封銜,並表示冊封“拿督”對於她和她的家庭來説超過任何其他激勵措施。

  在馬來西亞,運動員冊封“拿督”也有先例。2008年,在北京奧運會上獲得羽毛球男子單打銀牌的李宗偉就曾受封。當時,李宗偉的受封還因為打破了“拿督”頭銜只頒給30歲以上的人的規定,並招致不小的爭議。

  因此,1993年出生的潘德萊拉的受封也面臨著不小的阻力。沙撈越副州長佔瑪欣就表示,和冊封“拿督”頭銜相比,政府應該拿出更多撥款來幫助運動員加強訓練,促使她在未來獲得更高的成就。

  馬來西亞此前征戰奧運共獲得3銀3銅,仍在等在金牌榜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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