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7月26日購得華為Ascend D2手機1部,於7月28日收到未拆封手機,7月29日發現手機自帶的天氣軟體導致手機重啟,後又發現多款其它軟體也會導致手機卡死或重啟,自己升級系統、重裝軟體,問題依舊。
7月30日拿着購機發票到華為售後服務點(北京京誠鴻波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65號2樓)進行檢測,經過工程師確認此手機存在性能故障,可以為我返廠換新機,檢查了手機外觀確認無任何損傷,填寫了維修工單並蓋章,承諾我20天后可以換回新機,並把手機留在了那裏。
8月5日,我打電話到服務點詢問進度,他們給我的答覆是手機後蓋存在使用劃痕,不能換新,只能維修,但手機放在他們那裏開維修工單時是檢查過的,並沒有發現任何損傷,無法接受這樣的答覆。於是打電話給華為客服,客服給出的解決辦法是,先把手機發回工廠,經過廠裏檢查劃痕,決定是否能換新。
我現在的訴求有2點:1、手機交到華為售後網點時是完好無損的,但是現在出現在損傷,這個責任應該由售後網點來負。2、手機存在性能故障是無疑的,華為公司不能以手機後蓋存在使用痕跡為理由拒絕執行15天內存在性能故障換新機的國家三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