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卓達集團
投訴內容: 本人購買了卓達集團房産卓達三期,合同約定2011年12月底交房,一直到現在還沒有交房。按照合同卓達定時發放違約金,但是與房屋配套的車庫我花了9萬多元,不給任何賠補償。車庫作為房屋附屬物,與房屋一樣被延期交付使用,不給補償,天理何在?